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靈武電廠位于靈武市以北,距靈武市直線距離約 6.0km,東北方向距銀川河東機場約 20km,離銀川市約 52km,西距黃河約 10km。
靈武發電有限公司一、二期煤場及一二期卸煤溝為露天儲煤場,根據環保要求需要進行煤場全封閉改造。目前儲煤場采用防風抑塵網進行防塵。改造后煤場封閉范圍:靈武電廠一期煤場,東西寬186m、南北長200m;一期卸煤溝,東西寬36m、南北長66.8m;二期煤場東西寬186m、南北長232m;二期卸煤溝,東西寬60m、南北長103.2m。一、二期煤場采用單跨張弦立體鋼桁架結構,下部基礎采用樁基+獨立承臺的基礎形式。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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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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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樁基工程 |
勁性復合樁(外芯水泥土攪拌樁,內芯PRC/PHC管樁,周圍布置散體砂石樁),詳見清單及技術規范書 |
5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
2.投標人應具有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或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通過環境管理體系認證;通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或(OHSMS)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上述證書有效。
4.投標人近5年內至少有一項勁性復合樁工程業績,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無不良業績。
5.本工程的項目經理必須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資質 (建筑工程)和安全B證,必須提供與投標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由政府社保部門出具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6.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凍結。不接受近三年連續虧損投標單位。
7.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所承包工程未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8.未發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資質或業績的情況。
9.投標人不存在尚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
10.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投標。
11.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12.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四、招標文件獲取
公告時間:2020-04-29 15:00到2020-05-09 18:00。
購買標書時間:2020-04-29 15:00到2020-05-09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