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扎蘭屯熱電廠供熱增容升級改造工程4#機組背壓、 5#機組高背壓本體(含5#機組凝汽器加固)改造(EPC)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呼倫貝爾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扎蘭屯熱電廠供熱增容升級改造工程4#機組背壓、 5#機組高背壓本體(含5#機組凝汽器加固)改造(EPC)項目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扎蘭屯熱電廠供熱增容升級改造工程4#機組背壓、 5#機組高背壓本體(含5#機組凝汽器加固)改造(EPC)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扎蘭屯熱電廠供熱增容升級改造工程4#機組背壓、 5#機組高背壓本體(含5#機組凝汽器加固)改造(EPC)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條款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相應資格和能力。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需具有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3項12MW及以上汽輪機背壓和高背壓改造業績或生產業績,并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首頁、簽字蓋章頁以及體現合同內容的關鍵頁。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04月7日09時00分到2020年04月12日17時00分
招標文件費:500 元/標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