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一)采購范圍:
本工程設最高限價,標段一英德市連江口鎮銀坑村和北江區域城樟村等村莊50MW分散式風電最高限價單價為7.67元/W,最高限價總價為38348.61萬元(其中預留金380萬元、趕工費300萬元(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兩個項目每個項目的首臺風機并網發電獎勵100萬元,合計兩個項目最高獎勵200萬元;2021年6月30日全容量并網節點每提前一天完成獎勵10萬元,最高獎勵100萬元)、標段一及標段二開工前合法合規手續(項目相關許可及證照辦理)辦理300萬元(標段一及標段二合計三個項目,每個項目100萬元) )。標段一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標段一及標段二全部三個項目開工前合法合規手續辦理、項目竣工所需的相關許可及證照辦理;標段一發電場設備、升壓變電站設備、電站綜合自動化及控制保護設備、電網調度自動化設備、電力通信系統;標段一發電場工程;標段一及標段二全部三個項目的接入系統工程、110kV升壓變電站(含110kV開關站及110kV主變,以下簡稱110kV升壓站)工程及送出線路工程、對側接入變電站改建或者擴建工程(若送出線路和對端改擴建最終確認由電網建設,則電網建設所產生的送出線路和對端改擴建的費用從投標報價中扣除,扣除的費用以電網建設所提供的項目總結算數據為準);標段一場內集電線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其他工程等建筑工程、項目建設用地費、項目建設管理費、生產準備費、勘察設計費、其他稅費等其他費用,即完成工程全部的前期、設計、設備、建設及服務內容,僅不含監理費。
標段二英德市連江口鎮三井村等村莊25MW分散式風電最高限價單價為6.64元/W,最高限價總價為16605.13萬元(其中預留金190萬元、趕工費150萬元(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首臺風機并網發電獎勵100萬元;2021年6月30日全容量并網節點每提前完成一天獎勵10萬元,最高獎勵50萬元))。標段二范圍包含但不限于項目竣工所需的相關許可及證照辦理、發電場設備、風電場區的通信及監視控制系統、其他設備;發電場工程、交通工程、場內集電線路、其他工程等;項目建設用地費、項目建設管理費、生產準備費、勘察設計費、其他稅費等其他費用,即完成工程全部的設計、設備、建設及服務內容,僅不含監理費。
本工程以暫定總價,固定每瓦單價承攬本項工程,容量不超75MW,包括了招標文件所隱含的內容和投標人在技術澄清中的承諾所需的費用,合同每瓦單價不因任何因素而調整,投標人在合同規定的工程范圍內負責辦理核準后直至竣工驗收移交全部工作,但不包括監理內容。
并根據實際裝機容量標段一50MW、標段二25MW的承包方式完成從測風塔布置、風資源分析及項目可行性分析、項目開工前合法合規手續辦理,項目竣工所需的相關許可及證照辦理、風電場至并網點的全部工程設計、設備材料采購供應(包含但不限于項目測風塔布置、風資源分析及項目可行性分析、發電場設備、升壓變電站設備、電站綜合自動化及控制保護設備、電網調度自動化設備、電力通信系統、對側接入變電站改建或擴建設備、其他設備)。在投標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內,該合同每瓦單價固定不變。投標人應充分考慮現場實際情況、以及對市場和工程風險預測、考慮資金利率風險、價差風險等各類風險因素,按照本企業管理水平自主報價。測風塔布置、風資源分析及項目可行性分析、開工前合法合規手續辦理費最終按照單項結算(最終全部結算不超項目開工前合法合規手續辦理費用封頂價)。
承包范圍為EPC總承包的勘察、設計、協調、采購、施工一體化總承包、開工前合法合規手續辦理,僅不含監理費、項目移交后工程保險費。
若項目合規性文件辦理后(特別是測風數據),經招標人評估,決定取消本項目投資,則招標人將依據《項目相關許可及證照辦理報價表》中的報價單項支付標段一規定所發生的費用,但費用封頂價格為招標文件約定的300萬(本費用在招標文件屬于標段一)。招標人決定取消本項目全部兩個標段投資,中標人無論中標兩標段中任何一個標段,均解除合同,中標人不得再索取其它任何費用(包含但不限于中標服務費、差旅費、人工費、各項手續費等等其他全部支出)。
標段一包括但不限于:1風電場,送出線路(送出線路無論長度如何費用不予變化),風電場本側升壓站,對側接入變電站改建或擴建的工程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勘測、設計、設備采購、材料采購、運輸和管理、施工、調試、竣工驗收;若送出線路和對端改擴建最終確認由電網建設,則電網建設所產生的送出線路和對端改擴建的費用從投標報價中扣除,扣除的費用以電網建設所提供的項目總結算數據為準。;
2所有場內、場外、站內工程施工準備與施工;
3進場道路、場內道路、高速出口至標段一場區和升壓站的場外道路的設計及改擴建、施工及驗收;風機設備安裝與調試;
4風力發電機組發、送、變電系統試運行、消缺和風機成功通過240小時,并網商業運行及竣工驗收;
5 本標段風電場區及送至升壓站的集電線路,升壓站綜合自動化及控制保護設備、電網調度自動化設備、電力通信系統,電力監控系統網絡安全、本標段風電場區的監視控制系統、發包方新能源集控及生產運營管理系統子站側(含三個風電場)數據采集及通信傳輸的設計、采購、施工及驗收;建設期工程保險;本項目由三個分散式風電場組成,且共用一個升壓站并網,電網調度自動化設備(包括但不限于遠動系統、保信系統、AGC/AVC控制系統、功率預測系統、電能質量監測系統、同步向量測量系統、計量系統、電力監控系統網絡安全等)是按照一個項目配置還是按照三個項目配置,以當地電網及供電局的接入系統意見及實際技術要求為準;若風電場的運行信息需上傳至國家能源局或其他國家監管機構的信息平臺,本標段負責標段一和標段二的三個分散式風電項目信息上傳的相關方案設計、設備采購、調試及驗收,且要求三個項目的運行信息單獨上傳,所有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內;
6電網接入系統檢測、調試、試運直至驗收交付生產;
7工程驗收(含防雷接地、水保、環評驗收、消防、安評、質監、技術監督、并網前的安全性評價、供電、職業衛生、安全設施三同時等各項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
8與標段二發生共用的工作全部屬于標段一的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高速出口至標段一場區和升壓站的場外運輸道路改擴建和加固、升壓站、送出線路、安防監控等發生共用的工作)。標段一的征租地、各專項驗收、趕工費、特殊措施費等全部工作的“交鑰匙工程”、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及移交后五年的電站運行維護全部屬于投標方負責范圍;
標段一和標段二開工前合法合規手續辦理、并網相關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能源局備案、施工(備用)電源全套手續、電力工程質量監督驗收、報裝、調度命名及編號、購售電合同、高壓供用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電網各項驗收、電力業務許可證、并網檢測、電力監控系統網絡安全等保測評及定級備案、首筆電量款結算等相關)均屬于投標方負責范圍;
9開工前合法合規手續辦理(標段一和標段二開工前合法合規手續的辦理均由標段一的投標方負責):
1) 豎立測風塔。包括測風塔選址、征租地及涉及的所有手續辦理和費用均由投標方負責。涉及的所有設備采購、征地和租地、相關手續辦理和費用均由投標方負責;
2) 可研報告編寫;
3) 國土預審及批復文件;
4) 規劃選址意見書
5)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辦理等;
6) 林地使用審核批復文件;環境影響評價批復,包括環評報告、評審意見及最終批復;
7) 水土保持報告編制及批復(含水土流失補償費);
8) 地質災害評估報告編制及審查意見;
9) 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的批復;
9) 無壓礦報告編制及批復;
10) 土地勘測定界報告費用;
11) 無文物勘探報告;
12) 項目無軍事證明;
13) 三個項目的接入系統批復,包括接入系統報告、審查批復及同意接入;項目建設防洪影響評價報告/評審/行政許可;辦理標段一和標段二開工前合法合規手續涉及的政府性繳費及為了完成某一手續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投標方負責;
14) 安全監督備案和資金落實證明;
15) 若招標方所列舉的開工前合法合規手續有遺漏,則投標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補充辦理。
⑩標段一其它手續及竣工所需的相關許可和證照辦理
1) 征林租地手續辦理:征租地手續辦理方面,本標段涉及的風機施工臨時占地補償及相關費用,送出和場內集電線路施工臨時占地補償及相關費用;110KV升壓站臨時施工施工占地補償及相關費用;風機檢修道路、箱變、檢修平臺、送出和場內集電線路桿塔、110KV升壓站永久占地補償及相關費用;風機、箱變及其附屬物所依靠的檢修道路臨時(20年)占地補償及相關費用、測風裝置永久占地及施工臨時占地補償及相關費用和手續辦理;本標段涉及的國有林地、集體林地砍伐占地手續辦理、補償及相關費用;相關補償票證最終交由招標人存檔;
2) 土地證、房產證辦理;
3) 環保、水保、安評、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的施工及驗收取證,應急預案備案;
4)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消防驗收備案表);
5) 電磁輻射驗收備案(如需);
6) 辦理本標段涉及的政府性繳費、征和租地費、林業費用、補償費用及為了完成某一手續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
7) 穿越高速公路、河道及交叉輸電線路的手續和批復;
8) 投標方需負責從本標段開工到竣工移交給招標方的全部合法合規手續辦理。
9) 標段一的投標方在辦理相關手續和施工過程中,涉及到需要標段二的投標方提供相關資料或進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開工前合法合規手續辦理、道路施工、征租地、電網接入、通信系統及監視控制系統等,標段二的投標方必須配合標段一的投標方工作,若標段二的投標方不配合標段一的投標方工作,導致相關工作推遲或無法開展而造成的損失全部由標段二的投標方負責,若由于標段一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由標段一負責(招標方以標段一及標段二雙方函件往來及現場各方協調記錄為責任方責任判斷依據)。
標段二包括但不限于:
1風電場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勘測、設計、設備采購、材料采購、運輸和管理、施工、調試、竣工驗收;
2所有場內、場外、站內工程施工準備與施工;集電線路設計與建設,集電線路范圍為風機至110kV升壓站內35kV開關柜接線端子/鼻子;
3不與標段一發生共用的進場道路、場外道路、采購、改擴建、施工及驗收、風機設備安裝與調試;
4風力發電機組發、送、變電系統試運行、消缺和風機成功通過240小時,并網商業運行及竣工驗收;
5 風電場區及送至升壓站低壓側的集電線路、本標段風電場區的通信系統及監視控制系統的設計、采購、施工及驗收;建設期工程保險;配合標段一完成電網調度自動化設備(包括但不限于遠動系統、保信系統、AGC/AVC控制系統、功率預測系統、電能質量監測系統、同步向量測量系統、計量系統、電力監控系統網絡安全等)調試及接入電網調度系統;配合本標段風電場運行信息單獨上傳至國家能源局或其他國家監管機構的信息平臺(如需要);配合本標段風電場運行信息上傳至南網能源公司新能源集控及生產運營管理系統。配合標段一開展的電力監控系統網絡安全測評、定級及備案等工作;負責本標段電力監控系統網絡安全相關軟硬件及技術服務;
6工程驗收(含防雷接地、水保、環評驗收、消防、安評、質監、技術監督、并網前的安全性評價、供電、職業衛生、安全設施三同時等各項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標段二范圍的征租地(風機、道路等)、各專項驗收、趕工費、特殊措施費等全部工作的“交鑰匙工程”、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及移交后五年的電站運行維護。
7標段二其它手續及竣工所需的相關許可和證照辦理
1) 征租林地手續辦理:征、租地手續辦理方面,本標段涉及的風機施工臨時占地補償及相關費用,場內集電線路施工臨時占地補償及相關費用;風機檢修道路、箱變、檢修平臺場內集電線路桿塔;風機、箱變及其附屬物所依靠的檢修道路臨時(20年)占地補償及相關費用;本標段涉及的國有林地、集體林地砍伐占地手續辦理、補償及相關費用;相關補償票證最終交由招標人存檔;
2) 環保、水保、安評、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的施工及驗收取證,應急預案備案;
3)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消防驗收備案表);
4) 電磁輻射驗收備案(如需);
5) 辦理本標段涉及的政府性繳費、征和租地費、林業費用、補償費用及為了完成某一手續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
6) 集電線路穿越高速公路、河道及交叉輸電線路的手續和批復;
7) 投標方需負責從本標段開工到竣工移交給招標方的全部合法合規手續辦理。
8該標段投標方需配合標段一的中標方完成標段一招標范圍的第9點開工前合法合規手續辦理的相關工作。
9) 標段二的投標方在辦理相關手續和施工過程中,涉及到需要標段一的投標方提供相關資料或進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開工前合法合規手續辦理、道路施工、征租地、電網接入、通信系統及監視控制系統等,標段一的投標方必須配合標段二的投標方工作,若標段一的投標方不配合標段二的投標方工作,導致相關工作推遲或無法開展而造成的損失全部由標段一的投標方負責,若由于標段二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由標段二負責(招標方以標段一及標段二雙方函件往來及現場各方協調記錄為責任方責任判斷依據)。
標段一和標段二均包括:1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設備監造、培訓。
2風電場區的設備的檢測、調試、試運直至驗收交付生產、以及在質量保修期內的消缺、移交后五年的運行維護等全過程的工作,在滿足合同其它責任和義務的同時使本項目符合相關達標驗收的要求;工程實施過程中按要求提供設備的試驗、運行、維護手冊。
3包括但不限于與各自標段相關范圍的項目用地的征收、租賃,原建(構)筑物的拆除、還建及修復,場地的三通一平,原有場地及相關路徑的青苗補償、建構筑賠償、臨時征租賃用地等與各自標段相關的一切工程及費用。
4項目在20年運營期內包括但不限于風機、風電場區、集電線路等在內的運行、檢修及維護。
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承包人負責工程招標范圍內的設計、供貨、施工和驗收,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注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電運行所必須的,則需納入設計、采購、安裝及提供服務范圍。接入方式以供電局批復為準。
本批項目EPC總承包工程總計75MW,劃分為兩個標段。投標人應按招標裝機容量進行報價,報價為暫定總價,固定每瓦單價,即在投標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內,每瓦單價固定不變。
標段一和標段二均包括運維報價:除移交后前五年運營期免費外,后15年運營期運維費用需按 萬元/年報價,且15年不漲價,投標報價時需一并報出,否則視為未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15年運維報價合計后計入投標報價總價進行有效報價基準價價格評分。
工期安排:從施工日起至工程完成并網驗收共 天(確保在2021年09月30日前全部容量并網發電)。本項目設置趕工獎勵,標段一300萬元(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兩個項目每個項目的首臺風機并網發電獎勵100萬元,合計兩個項目最高獎勵200萬元;2021年6月30日全容量并網節點每提前一天完成獎勵10萬元,最高獎勵100萬元);標段二150萬元 (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首臺風機并網發電獎勵100萬元;2021年6月30日全容量并網節點每提前完成一天獎勵10萬元,最高獎勵50萬元)。標段一及標段二首臺風機并網發電時間最晚不晚于2021年6月30日,工期延誤罰款將按招標文件《按合同工期完工的保證函》進行處罰(若截止2021年09月30日項目未全容量并網投產,視為投標人嚴重違約,發包人有權選擇以下處理方式之一(兩者取高):
1、解除合同,兌付投標人履約保函全部金額,且發包人有權要求投標人負責無條件恢復施工現場原狀。如履約保函被銀行拒絕兌付或履約保函金額不足以賠償發包人損失(含直接損失及因項目終止給發包人帶來的電費、項目投入費用等間接損失)的,投標人應另行支付不足的部分;
2、由投標人繼續實施建設,投標人應同時承擔以下賠償責任:(1)項目實際全容量并網投產時間每遲于2021年09月30日1天的,按全部工程金額2‰的標準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2)賠償發包人本項目三年全額發電量補貼損失(電量損失單價0.15元/kWh,全額發電量=項目容量×滿發小時數(年等效滿發小時數2100h)×三年);(3)合同每瓦固定單價降低20%(即合同單價×(100%-20%)為2021年12月30日后新的合同單價),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損失,投標人還應賠償發包人間接損失。發包人有權在發出調價通知后按新的單價執行。上述(1)和(2)項賠償責任由投標人于發包人主張時30天內支付給發包人,否則,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未付合同款中扣除或兌付履約保函獲償,不足的金額由投標人另行支付發包人。)
對標段一、標段二總包方承包范圍的要求(未盡事宜參照國家能源局發布的NB/T 31011-2011《陸上風電場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規定及費用標準》中約定執行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序號 |
項目 |
項目特征 |
標段一:英德市連江口鎮銀坑村、北江區域城樟村50MW |
標段二:英德市連江口鎮三井村 25MW分散式風電 |
1 |
施工輔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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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施工交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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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2 |
施工供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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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3 |
施工供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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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5 |
通訊 |
|
√ |
√ |
1.6 |
其他施工輔助工程 |
指除上述1.1~1.5以外的施工輔助工程。包括風電機組安裝平臺工程、施工圍堰工程、大型吊裝機械設備進出場費、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臨時支撐、施工期防汛工程等以及其他主體工程中不包含的一切工程措施及必要的輔助工程。 |
√ |
√ |
2 |
設備及安裝工程 |
|
|
|
2.1 |
發電場設備及安裝工程 |
含風電機組、塔筒(塔架、安全防護)、機組配套電氣設備、機組變壓器(箱變)及其附屬設備、集電線路、電力電纜、光纜等設備及安裝、調試工程;上述設備的監測、監控、消防等工程。 |
√ |
√ |
2.2 |
110kV升壓變電站設備及安裝工程 |
含風電場本側110kV升壓變電站所有建筑物、110kV主變壓器系統、配電裝置、無功補償系統、站用電系統和電力電纜及母線等設備及安裝、調試工程等 |
√ |
由標段一負責 |
23 |
對側接入變電站改建或擴建設備及安裝工程 |
含風電場對側接入變電站的改建、間隔擴建所需要的母線、斷路器、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隔離開關、避雷器、電力電纜等設備的安裝、調試工程等 |
√ |
由標段一負責 |
2.4 |
電站綜合自動化及控制保護設備及安裝工程 |
含本地升壓站計算機監控系統(包括不限于35kV集電線路測控、35kV接地變測控、35kV站用變測控、35kV 無功補償測控、35kV母線測控、110kV/220kV主變測控、110kV/220kV線路測控、公用測控、交換機、規約轉換器、輔材等其它設備)、風電場風電遠程控制和監測系統(含箱變、換流器等)、風機在線狀態在線監測系統,繼電保護(110kV/220kV線路保護、110kV/220kV主變保護、35kV母線保護、35kV集電線路保護、35kV接地變保護、35kV站用變保護、35kV 無功補償保護、風機及箱變保護、安全穩定控制裝置)交直流及UPS系統、時鐘同步系統、電量計量系統(關口計量、考核計量、智能電能表等)、微機五防等設備及安裝、調試工程等,電站運行數據上傳至南網能源新能源集控及生產運營管理系統相關設備設備及安裝、調試工程等 |
√ |
√(除升壓站及接入內容外的本標段風電場部分) |
2.5 |
電網調度自動化設備及安裝工程 |
遠動系統、保護及故障信息管理子站、風功率預測系統(含測風塔)、同步相量測量系統(PMU)、故障錄波系統、電能質量在線監測、電能量采集系統、AGC/AVC控制系統、發電計劃申報子站、二次系統安全防護、網絡安全態勢感知系統等設備及安裝、調試工程等 |
√ |
√(除升壓站及接入內容外的本標段風電場部分) |
2.6 |
電力通信設備及安裝工程 |
SDH光傳輸設備、PCM設備、調度數據網設備、綜合數據網設備、程控交換機、綜合配線架、通信電源、風電場通信辦公網絡等設備及安裝、調試工程等 |
√ |
√(除升壓站及接入內容外的本標段風電場部分) |
2.7 |
其他設備及安裝工程 |
含采暖通風及空調系統、照明系統、消防及給排水系統、在線監測系統(風電場、箱變、升壓站、電能質量)、風電信息上報系統、風電場運行管理系統、風電場視頻安防監控及環境數據采集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勞動安全及工業衛生、污水處理系統、消防水系統等設備及安裝、調試工程;全站接地、全場接地及其他等設備及安裝工程等;接入系統費用。 |
√ |
√(除升壓站及接入內容外的本標段風電場部分) |
3 |
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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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發電場工程 |
含風電機組基礎、機組變壓器基礎、機組開關站基礎、集電電纜線路工程、集電架空線路工程及接地工程等 |
√ |
√ |
3.2 |
110kV升壓變電站工程 |
110kV升壓站場地平整、110kV主變壓器基礎、電氣設備基礎及配電設備構筑物等 |
√ |
由標段一負責 |
3.3 |
房屋建筑工程 |
指升壓變電站房屋建筑和其他永久房屋建筑工程。包括生產建筑、輔助生產建筑、現場辦公及生活建筑、集中生產運行管理設施、室外工程等。 |
√ |
√(除升壓站及接入內容外的本標段風電場部分) |
3.4 |
交通工程 |
對外交通公路、場內交通道路、進站道路、升壓站內道路等 |
√ |
√僅含本標段風電場內及進場道路 |
3.5 |
其他工程 |
環境保護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勞動安全及工業衛生工程、安全監測工程、消防設施及生產生活供水工程、滿足業主質量標準的安全文明工程費用(如領導考察現場清掃、硬化等、路邊栽樹)、其他等 |
√ |
√ |
4 |
其他費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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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項目建設用地費 |
指為獲得工程建設所必需的場地并達到正常條件和環境而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土地征用費、臨時用地租用費、遷移補償費、余物清理費等等 |
√ |
√ |
4.2 |
項目建設管理費 |
指工程項目在立項、籌建、建設和聯合試運轉、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等過程期間發生的各種管理性費用。含總包管理費、工程前期費(指預可行性研究設計報告審查完成以前或(風電場工程籌建前)開展各項工作發生的費用。包括建設單位管理性費用,前期設立測風塔、購置測風設備及測風費用,進行工程規劃、預可行性研究以及為編制上述設計文件所進行地質勘察、研究試驗等發生的費用,特許權招標項目工程咨詢代理費用等。前期技術服務及專項專題報告編制費(含林地使用審核同意書、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接入系統批復、壓覆礦批復、地災評估批復、項目技術經濟評審費等)、前期協調費、前期行政審批文件辦理費、前期開發管理費等)、工程建設期費(工程建設期管理費、工程建設期協調費、工程建設期用地手續辦理、工程建設期相關批復文件辦理費等)、設備監造檢測費(含主機、葉片到場紅外檢測)等、項目咨詢服務費、項目技術經濟評審費、項目驗收費和工程保險費等。不含監理費。 |
√(含標段二項目相關許可及證照辦理,詳見附表:項目相關許可及證照辦理表) |
√(其中相關許可及證照辦理費含于標段一,詳見項目相關許可及證照辦理表) |
4.3 |
勘察設計費 |
含勘察費、設計費、施工圖預算編制費及竣工圖編制費等,勘察設計的工作內容和范圍以及要求達到的工作深度,按各設計階段規程、規范執行。 |
√ |
√ |
4.4 |
其他稅費 |
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需要交納的稅費。包括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其他等 |
√ |
√ |
5 |
工程協調費用 |
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所有協調工作及費用 |
|
|
5.1 |
征租地協調 |
|
√ |
√ |
5.2 |
開工協調 |
開工報告、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用地許可證、土地使用證、特種設備許可證、爆破手續等 |
√(標段一的全部內容及除標段二內的內容) |
√(除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用地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外的全部內容) |
5.3 |
電網協調 |
并網協議、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發電業務許可證 |
√ |
由標段一負責,標段二配合 |
5.4 |
分包商及供應商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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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5 |
政府協調 |
|
√ |
√ |
5.6 |
民事協調 |
|
√ |
√ |
5.7 |
其他干擾因素協調 |
|
√ |
√ |
6 |
項目驗收 |
含施工過程中和竣工后的各項專項驗收,包括工程質量、工程安全、防雷接地驗收、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程消防、評審會務費、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職業衛生、工程檔案、工程竣工決算等 |
√ |
√ |
7 |
電網驗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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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電能檢測 |
含故障錄波、低電壓穿越、無功補償、電能質量監測、有功控制系統等 |
√ |
√由標段一負責,標段二配合 |
7.2 |
特種試驗 |
局放、變形試驗、線路參數試驗、諧波測試等電網要求的試驗 |
√ |
√由標段一牽頭負責,標段二配合,各標段各自負責投標范圍內設備的特種試驗 |
7.3 |
并網驗收 |
電力質檢驗收、電網公司并網驗收、并網安評驗收、網絡安全等保測評等 |
√ |
√由標段一負責,標段二配合 |
8 |
檢測及報告 |
上述工程相關的所有第三方檢測費用及取得報告的費用。 |
√ |
√ |
項目相關許可及證照辦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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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卷分類 |
手續名稱 |
順序備注 |
細分工作 |
辦理時間 |
手續辦理費用投標報價(萬元) |
最高限價(萬元) |
前置手續 |
測風塔、激光雷達測風 |
測風-可研委托-項目公司-國土預審、規劃許可-核準 |
立測風塔:選址、征租地、手續,測風時間(9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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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報告 |
第三方編制可研、申請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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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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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預審文件 |
國土資源局土地預審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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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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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許可批復 |
住建局/城鄉規劃局建設規劃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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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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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公司注冊 |
項目公司注冊、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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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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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批文 |
紅頭核準文件、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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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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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項目,其他投標方自行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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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組卷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
先辦理用地許可再辦理規劃許可 |
書面申請、備齊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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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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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
土地證:征租地補償、招拍掛、土地出讓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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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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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用地批復:土地調規、用地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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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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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項目,其他投標方自行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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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組卷 |
林地使用審核同意書 |
先辦理林地使用同意書再辦理采伐許可證 |
林地可研、征占補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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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林木采伐許可證 |
資料上報、采伐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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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項目,其他投標方自行考慮 |
資料上報、采伐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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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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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評價 |
環境影響評價批復 |
- |
環評報告、評審意見、最終批復(包含但不限于羅列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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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電網批復 |
接入系統批復 |
- |
接入系統報告、審查批復、同意接入(包含但不限于羅列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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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過程文件 |
壓覆礦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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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測定界、選址規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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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地災評估批復 |
地質災害評估報告、評審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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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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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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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軍事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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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批復 |
無文物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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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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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項目,其他投標方自行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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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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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
平行辦理 |
住建局手續報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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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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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監督備案 |
住建局手續報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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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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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落實證明 |
銀行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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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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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項目 ,其他自行考慮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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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項目 ,其他自行考慮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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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全部項目相關許可及證照辦理由標段一中標方負責,費用合計最高限價300萬元(含整個工程標段一及標段二的相關許可及證照辦理)(所列費用均需開具增值稅發票)。具體辦理進度和費用由投標方自行根據項目規模、選址條件、所涉敏感因素、相關政府部門等因素自行考慮后報價,必須涵蓋項目全部前期費用且讓項目具備開工條件,且不超限價,否則視為未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
(二)標的物清單: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最高限價(萬元) |
工期 |
保證金(元) |
招標文件 收取費用 (元)
|
標段一 |
英德市連江口鎮銀坑村和北江區域城樟村等村莊50MW分散式風電 |
38348.61 |
詳見招標范圍工期要求 |
800000 |
不收取 |
標段二 |
英德市連江口鎮三井村等村莊25MW分散式風電 |
16605.13 |
|
(三)項目概述:
擬在廣東省清遠英德市連江口鎮銀坑村和北江區域城樟村、三井村內分別建設50MW和25MW分散式風電項目:招標項目情況。本工程采用以暫定總價,固定每瓦單價進行發包,包括了招標文件所隱含的內容和投標人在技術澄清中承諾所需的費用,合同每瓦單價不因任何因素而調整,在投標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內,合同每瓦單價固定不變。投標人應充分考慮現場實際以及對市場和工程風險預測等因素,按照本企業管理水平自主報價。項目相關許可及證照辦理最終按照單項結算(最終全部相關許可及證照辦理費用單項合計后的結算不得超出項目相關許可及證照辦理費用封頂價)。
招標項目情況
序號 |
名稱 |
地區 |
投資方 |
裝機容量MW |
1 |
標段一:英德市連江口鎮銀坑村和北江區域城樟村等村莊50MW分散式風電 |
連江口鎮 |
南方電網綜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50 |
2 |
標段二:英德市連江口鎮三井村等村莊25MW分散式風電 |
連江口鎮 |
南方電網綜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5 |
3 |
總計 |
|
|
75 |
注:1.本文件中每個標段總容量均為暫定,最后以實際安裝容量進行結算。
2.各標段項目所在的位置存在因風資源情況調整至其他村莊的可能,但無論如何調整,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合同每瓦單價固定不變,不接受任何設計變更 ,費用不再增加。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通用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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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資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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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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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具備在其合法的營業范圍內履行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否則投標均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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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標人自2016年1月至今累計簽訂風電工程合同(含EPC或各類施工合同)投運業績不少于200MW,其中應具有風電項目EPC總承包項目投運業績;如同類型業績為聯合體中標,投標人需為該業績的聯合體牽頭人(以合同及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其中,已完成業績是指2016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驗收的業績,以并網驗收、投運證明或竣工驗收等文件為判斷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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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財力,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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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次招標不允許以聯合體方式投標。投標人必須具備下列設計或施工其中一項有效資質。允許投標人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分包。如果分包,在投標文件中必須提供與分包商簽訂的書面分包協議原件。 a) 電力行業(風力發電)專業乙級或以上, b)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c)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以上, d)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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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轉讓。分包商必須具有良好的財力、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必須提供分包商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相關業績證明材料等)。中標后除非招標人同意,不得變更分包商,否則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投標人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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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員要求:以下人員均需有單位社保證明 項目經理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具有類似風電項目業績; 土建專責、電氣一次專責、電氣二次專責必須具備相關中級及以上職稱; 概預算員應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從業資格證書或造價員證; 安全員必須具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書(注冊安全員C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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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標人必須具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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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標人及其分包商在2016年至今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或屬自身或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終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處罰期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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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機構、機關、法人、南方電網公司等實施市場禁入的供應商;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供應商資信檔案無尚在時效期內的不良記錄及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列入全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及涉電力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對象黑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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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標機組必須經過型式認證,具體如下: (1) 投標機組必須為技術先進、成熟可靠機型,投標機型至少有一臺運行滿半年。 投標機型必須獲得權威風電機組認證機構型式認證,并提供投標機型的完整認證證書(內容包括投標機型認證所依據的標準及版本、設計安全等級、機型技術參數和主要部件的品牌或廠家等內容),如投標機組有完整的樣機功率曲線、電氣和機械特性以及載荷測試報告,所提供的認證證書和測試報告應與投標機型在標準版本、安全等級、機型、參數和主要部件(包括槳葉、主控系統、變槳系統、主齒輪箱(如有)、發電機和變流器等)的品牌或廠商應一致,如所提供的認證證書在內容上與投標機型存在差異,應提供同一認證機構頒發的設計評估符合證明。 (2) 關于風力發電機組型式認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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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標人所提供的業績應是投標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術支持方的(需提供公司股權關系或“天眼查”結果);投標人至少應當提供合同協議書、能清晰顯示合同承包范圍的合同資料及并網驗收、投運證明或竣工驗收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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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標方需就標段一、標段二同時投標報價,否則否決投標,但只能中標其中一個標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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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標方必須投標標段一和標段二,否則視為未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投標人投標時一個標段只能選擇一個風機廠家,葉輪直徑不低于140m;必須采用行業內主流二種(或二種以上)機型進行投標,其中風機型號、風機廠家不少于2種,且單機容量在2.0MW~5MW之間。 風機和塔筒短名單見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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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標文件獲取
本項目招標人通過實施電子化招標投標。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0年02月13日16時00分00秒至2020年02月24日17時00分00秒,下載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