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寧夏公司職工食堂食材供應項目采購物資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寧夏回族自治區
2.2 規 模: /
2.3 標段劃分: 寧夏公司職工食堂食材供應項目采購物資招標
2.4 交貨地點: 寧夏能源有限公司職工食堂、電站食堂
2.5 交 貨 期: 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2.6 招標范圍: 向公司本部職工食堂及所轄各電站食堂提供食材及配送服務,具體位置見下表(若有變動及時通知供應商):
序號 |
電站名稱 |
地理位置 |
備注 |
1 |
寧夏公司總部 |
銀川市興慶區名人大廈A座 |
2次/周(100人) |
2 |
紅寺堡電站 |
紅寺堡區大河鄉附近 |
1次/周(18人) |
3 |
靈武隆橋電站 |
靈武市馬家灘附近 |
1次/周(23人) |
4 |
方元風電場 |
鹽池縣211國道向東 |
1次/周(24人) |
5 |
雷避窯電站 |
110國道青銅峽地區西側 |
1次/周(12人) |
6 |
中衛集控中心 |
中衛迎閆公路西側 |
1次/周(20人)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②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③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⑥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至少1項食材供應服務業績,并提供相關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體現供貨內容頁、簽字蓋章頁等)業績證明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2)其他要求:具備保鮮運輸能力并提供保鮮運輸車輛照片及車牌號
(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1月07日09時00分起至2025年01月14日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