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已落實。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三板溪水電站位于沅水干流上游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錦屏縣境內,為大(1)型水電樞紐工程。水庫正常蓄水位 475.00m,相應庫容 37.48 億 m3,調節庫容 26.16 億 m3,具多年調節能力。電站總裝機 1020MW,安裝 4 臺 255MW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設計多年發電量 24.28 億 kW•h。
三板溪水電站地震臺網監測系統包含 4 個測震監測子臺、12 個強震監測子臺和 1 個地震臺網監測中心,在庫區重點監測范圍內地震監測能力達到 ML0.5。
系統于 2015 年 8 月開建;2016 年 7 月 26 日完建投入運行;2016 年 11 月 25 日通過驗收并在貴州省地震局備案。
根據地震臺網監測系統運行維護需要,聘請專業機構開展 2025-2027 年度地震臺網監測系統運維檢修工作。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水庫地震臺網運行維護;
(2)大壩強震臺陣運行維護;
(3)地震監測分析技術服務。
2.3 委托年限
合同簽訂之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本合同服務期限 3 年,合同一年一簽訂,年度考核總分得分 90 分及以上,續簽次年合同,年度考核總分得分 90 分以下,發包人有權不再續簽合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水庫大壩地震監測運維業績(必須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
3.3 財務狀況
3.3.1 投標人近 3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3.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格式文件)。
3.4 項目經理
3.4.1 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 3 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4.2 應具有地震學或地球物理學或水工設計相關專業的高級及以上職稱, 3.4.3 應具有類似水庫地震臺網項目或大壩安全監測項目的建設或運維工作經歷(要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
3.5 質量保證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措施,確保項目設計、建設質量。
3.6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7 其他
3.7.1 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2 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五凌電力有限公司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3.7.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主要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在國家權威機構或部門信息管理平臺【《人民法院公告網》、《中國執行
信息公開網》等】被曝光為失信執行人或存在嚴重不良行為的單位;(4)被責令停業的、或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5)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6)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
(7)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8)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9)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3)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三板溪水電站位于沅水干流上游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錦屏縣境內,為大(1)型水電樞紐工程。水庫正常蓄水位 475.00m,相應庫容 37.48 億 m3,調節庫容 26.16 億 m3,具多年調節能力。電站總裝機 1020MW,安裝 4 臺 255MW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設計多年發電量 24.28 億 kW•h。
三板溪水電站地震臺網監測系統包含 4 個測震監測子臺、12 個強震監測子臺和 1 個地震臺網監測中心,在庫區重點監測范圍內地震監測能力達到 ML0.5。
系統于 2015 年 8 月開建;2016 年 7 月 26 日完建投入運行;2016 年 11 月 25 日通過驗收并在貴州省地震局備案。
根據地震臺網監測系統運行維護需要,聘請專業機構開展 2025-2027 年度地震臺網監測系統運維檢修工作。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水庫地震臺網運行維護;
(2)大壩強震臺陣運行維護;
(3)地震監測分析技術服務。
2.3 委托年限
合同簽訂之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本合同服務期限 3 年,合同一年一簽訂,年度考核總分得分 90 分及以上,續簽次年合同,年度考核總分得分 90 分以下,發包人有權不再續簽合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水庫大壩地震監測運維業績(必須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
3.3 財務狀況
3.3.1 投標人近 3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3.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格式文件)。
3.4 項目經理
3.4.1 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 3 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4.2 應具有地震學或地球物理學或水工設計相關專業的高級及以上職稱, 3.4.3 應具有類似水庫地震臺網項目或大壩安全監測項目的建設或運維工作經歷(要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
3.5 質量保證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措施,確保項目設計、建設質量。
3.6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7 其他
3.7.1 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2 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五凌電力有限公司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3.7.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主要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在國家權威機構或部門信息管理平臺【《人民法院公告網》、《中國執行
信息公開網》等】被曝光為失信執行人或存在嚴重不良行為的單位;(4)被責令停業的、或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5)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6)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
(7)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8)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9)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3)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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