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建公司福州電廠2025-2027年輸煤系統運行及維護項目公開招標, 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位于江陰半島的江陰鎮東南2.8km處。廠址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江陰半島東南端江陰工業開發區,開發區距福州市中心區85km;距福清市區45km;距福廈漳高速公路和福廈鐵路均為12km。
一期工程2×600MW超臨界燃煤機組于2004年開工,2007年6月首臺機組投產發電,2007年10月一期2臺機組建成投產。鍋爐是哈爾濱鍋爐廠有限責任公司HG-1913/25.4-YM3型超臨界直流鍋爐。汽輪機是上海汽輪機有限公司型號:C600-24.2/0.9/566/566。發電機是上海汽輪發電機有限公司型號QFSN-600-2。2018年完成液氨改尿素改造,2021-2022年分別完成兩臺機組通流改造;2021-2022完成新增電除塵五電場改造;2023年完成新增寬負荷工業供熱能級綜合利用項目,新增一臺11MW背壓機。
正在建設中的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機組,工程自2023年9月份開工建設,第一臺機組投產工期為2025年7月,第二臺機組投產日期為2025年9月。二期項目建設2×660MW 等級超超臨界一次中間再熱燃煤熱電聯產發電機組,同步配套建設煙氣脫硫、脫銷設施。汽輪機是哈爾濱汽輪機廠生產型號:C660-28/600/620超超臨界、一次中間再熱、單軸、四缸兩排汽、單背壓、抽汽凝汽式汽輪機。鍋爐設備采用哈爾濱電氣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 660MW 超超臨界參數變壓 運行直流爐、一次中間再熱、切向或前后墻對沖燃燒、塔式爐,鍋爐最大連續蒸發量(B-MCR)2130t/h,出口蒸汽參數29.4MPa/605℃/623℃環保設備:采用低氮燃燒器+SCR進行脫硝,采用低低溫電除塵+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協同除塵進行除塵,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進行脫硫。
招標范圍:包括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2×600MW+二期擴建2×660MW機組輸煤系統設備運行、設備維護保養、日常巡視檢查、定期試驗、定期工作、定期檢修、設備缺陷處理、事故搶修、治理設備的漏泄、衛生保潔、文明生產等和二期擴建2×660MW機組輸煤系統設備前期調試、運行、定期維護保養、日常巡視檢查、定期試驗、定期工作、定期檢修、設備缺陷處理、事故搶修、文明生產等。合同期內因系統、設備技改引起的輸煤維護管理范圍變化均含在工作范圍內。并負責本標段范圍內的一次滾動檢修工作、負責非標項目總計5000工日及入廠煤接卸效率獎懲要求。
2.2 其他:計劃工期為36個月,自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2×660 MW機組于2025年7月與9月分別投產。二期新增人員須在2025年5月底到位并已完成培訓達到相應崗位業務水平。)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的燃料系統委托運行和日常維護合同(承包范圍需包含卸船機)2份,且至少已完成維護時長1年及以上(如運行和維護工作內容分別在兩份合同內,則可合并視為1份滿足本條件的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已完成維護服務時長1年及以上的材料(本項目不接受分包業績合同)。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0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