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吉林公司長春熱電廠吉林建龍自帶負荷配置風光項目可研報告編制及勘察設計技術咨詢服務預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本次采購為預招標,若該項目未進行批復或實施,投標方須無條件同意取消該項目合同,招標方無需承擔該項目相關費用及其他相關責任。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
2.2 建設規模:吉林公司吉林建龍鋼鐵有限責任公司自帶負荷配置風電項目規劃裝機容量6萬千瓦,計劃新建一座66kV升壓站,安裝8臺單機容量6.25MW,2臺單機容量5.0MW的風力發電機組,配套安裝箱式變壓器、集電線路與道路等附屬設施。
配置光伏項目規劃裝機容量2萬千瓦,配套安裝箱式變壓器、集電線路與道路等附屬設施,接入風電項目升壓站。
根據風電及光伏的裝機容量,升壓站內配置15%、2h的電化學儲能系統。新建66kV送出線路至系統變電站。最終以本工程接入系統方案批復意見為準。項目位于規劃選址位于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境內。
2.3 建設工期:2024年10月20日開工,2025年8月30日全部機組通過240小時試運行,2025年11月30日完成工程結算,2026年2月28日之前完成工程決算審計,2026年5月30日完成工程竣工驗收。
2.4 招標范圍:
投標人負責本項目從勘察、可研報告、初步設計至竣工圖的全過程勘察設計工作,包括風電場區、光伏場區、匯集線路、升壓站、工程配套設施(如廠房、道路、消防設施等)等的可研報告、土地測繪(場區1:2000地形圖,升壓站、風機位1:500地形圖)、地質詳勘(含試樁)、初步設計、專題報告、施工圖設計、技術規范、竣工圖等所有勘察設計相關工作。設計需滿足國家、電力行業和華能集團勘察設計有關標準和內容深度要求,并滿足招標人工程報批、施工準備、施工、調試與驗收、生產運維、工程審計等的全面要求。
負責在風電場區設立一座測風塔(含設備,施工及占地補償費用,測風數據需要接入長春熱電廠,包含相關接收設備)。
如本工程在進行地質詳勘時,作業面所涉及的區域范圍內(含機具進場道路)涉及的相關費用,如青苗補償費、補償評估費、占地測繪費等,由投標方負責。(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
2.5 其他需要說明內容:本次采購為預招標,若該項目未進行批復或實施,投標方須無條件同意取消該項目合同,招標方無需承擔該項目相關費用及其他相關責任。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測繪資質乙級及以上。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2.2業績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獨立承擔并完成過2個50MW及以上風電場工程和2個20MW及以上光伏發電工程勘察設計服務業績,并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項目負責人要求: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工程或工程設計類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過1個50MW及以上風電場工程或者1個20MW及以上光伏發電工程勘察設計業績(提供業績合同或任職企業任命文件復印件或業主證明)。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其他要求:考慮到接入系統涉及到風電、光伏,且環境復雜、交叉,技術水平要求較高,招標人統一組織投標方單位進行現場踏勘,投標文件中附帶經招標方簽字蓋章的踏勘證明,未提供有效的踏勘證明視為無效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7月17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7月23日17時00分止。
本次采購為預招標,若該項目未進行批復或實施,投標方須無條件同意取消該項目合同,招標方無需承擔該項目相關費用及其他相關責任。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
2.2 建設規模:吉林公司吉林建龍鋼鐵有限責任公司自帶負荷配置風電項目規劃裝機容量6萬千瓦,計劃新建一座66kV升壓站,安裝8臺單機容量6.25MW,2臺單機容量5.0MW的風力發電機組,配套安裝箱式變壓器、集電線路與道路等附屬設施。
配置光伏項目規劃裝機容量2萬千瓦,配套安裝箱式變壓器、集電線路與道路等附屬設施,接入風電項目升壓站。
根據風電及光伏的裝機容量,升壓站內配置15%、2h的電化學儲能系統。新建66kV送出線路至系統變電站。最終以本工程接入系統方案批復意見為準。項目位于規劃選址位于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境內。
2.3 建設工期:2024年10月20日開工,2025年8月30日全部機組通過240小時試運行,2025年11月30日完成工程結算,2026年2月28日之前完成工程決算審計,2026年5月30日完成工程竣工驗收。
2.4 招標范圍:
投標人負責本項目從勘察、可研報告、初步設計至竣工圖的全過程勘察設計工作,包括風電場區、光伏場區、匯集線路、升壓站、工程配套設施(如廠房、道路、消防設施等)等的可研報告、土地測繪(場區1:2000地形圖,升壓站、風機位1:500地形圖)、地質詳勘(含試樁)、初步設計、專題報告、施工圖設計、技術規范、竣工圖等所有勘察設計相關工作。設計需滿足國家、電力行業和華能集團勘察設計有關標準和內容深度要求,并滿足招標人工程報批、施工準備、施工、調試與驗收、生產運維、工程審計等的全面要求。
負責在風電場區設立一座測風塔(含設備,施工及占地補償費用,測風數據需要接入長春熱電廠,包含相關接收設備)。
如本工程在進行地質詳勘時,作業面所涉及的區域范圍內(含機具進場道路)涉及的相關費用,如青苗補償費、補償評估費、占地測繪費等,由投標方負責。(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
2.5 其他需要說明內容:本次采購為預招標,若該項目未進行批復或實施,投標方須無條件同意取消該項目合同,招標方無需承擔該項目相關費用及其他相關責任。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測繪資質乙級及以上。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2.2業績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獨立承擔并完成過2個50MW及以上風電場工程和2個20MW及以上光伏發電工程勘察設計服務業績,并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項目負責人要求: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工程或工程設計類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過1個50MW及以上風電場工程或者1個20MW及以上光伏發電工程勘察設計業績(提供業績合同或任職企業任命文件復印件或業主證明)。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其他要求:考慮到接入系統涉及到風電、光伏,且環境復雜、交叉,技術水平要求較高,招標人統一組織投標方單位進行現場踏勘,投標文件中附帶經招標方簽字蓋章的踏勘證明,未提供有效的踏勘證明視為無效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7月17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7月23日17時00分止。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詳情請咨詢
聯系人:馬友
手 機:18701298819 (微信同號)
咨詢電話: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