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能源莆田平海灣海上風電場DE區(qū)兩座海上測風塔拆除工程重新招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41100130770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能源莆田平海灣海上風電場DE區(qū)兩座海上測風塔拆除工程重新招標已獲批準,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莆田平海灣海上風電場DE區(qū)兩座海上測風塔位于莆田市平海灣中東部,場址中心距離岸線3.3km,場區(qū)總面積52.4km2,區(qū)域水深6-11m(理論水深),E區(qū)場址場址中心距離岸線15km,場區(qū)總面積64.8km2,區(qū)域水深15-20m(理論水深)。目前,莆田平海灣海上風電場D區(qū)和E區(qū)的兩座海上測風塔、航標設備及測風塔基礎已投用13年(2011年建成投用),現對測風塔拆除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莆田平海灣D區(qū)和E區(qū)兩座海上測風塔基礎采用高樁+鋼板平臺型式,安裝平臺下正三角形布置3根鋼管樁,鋼管樁直徑1.2m,壁厚18mm-20mm,斜度為5:1,以強風化基巖為持力層,具體情況詳見圖紙。
2.2 招標范圍
招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莆田平海灣海上風電場D區(qū)和E區(qū)共2座海上測風塔拆除及施工手續(xù)辦理等涉及的全部工作。具體范圍包括:負責編制通航安全評估報告并通過海事部門評審等;測風塔基礎、測風塔塔架及其附屬測風設備設施拆除并運輸到莆田平海灣周邊指定的碼頭等,其中測風塔拆除后應滿足福建海事部門要求。
服務期為:2024年8月26日開工,2024年10月1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計劃工期45個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合同簽訂后視施工窗口期而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
①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投標人須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港口與航道工程類專業(yè)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海洋石油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③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要求2021年至2023年無兩年連續(xù)虧損,需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業(yè)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須至少承擔過1項海上測風塔安裝或拆除工程業(yè)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并且提供合同證明材料);
(4)人員要求:投標人項目經理持有港口與航道工程一級建造師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類);安全負責人需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
(5)信譽要求: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