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珠海港務高欄港區 裝車系統新增配套工程施工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劃分一個標段,珠海港高欄港區 裝車系統新增配套工程作為一期工程、散貨碼頭工程與高欄港鐵路4#裝車樓項目的連接環節,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1)裝車系統:包括BC2-1、BC2-2、BC2-3共3套帶式輸送機系統及配套的智能巡檢系統等;新增1套智能采樣設備、1臺轉運小車等。
(2)基礎工程(設備部分):包括供電照明系統、控制及管理系統、信息與通信系統、給排水及消防系統、通風及除塵系統等。
(3)基礎工程(土建部分):包括T18、T19、T20機房,BC2-1、BC2-2、BC2-3及BJ5延長段的帶式輸送機基礎、棧橋,集水池等。
工期:8個月。
工程建設地點:廣東省珠海市高欄港經濟區臨港東路1075號。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5000萬元散貨碼頭裝卸設備(或散貨碼頭機電)安裝工程合同業績1份,且已完成交工或竣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交工或竣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或機電工程專業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至少具有1個擔任散貨碼頭裝卸設備(或散貨碼頭機電)安裝工程項目經理的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或安全員)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1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