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對供應商要求 |
資質資格要求 | 供應商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分支機構,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括所報價產品的生產或銷售等內容。 報價人應具有安全監管部門或應急管理部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應含有柴油);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應含有危險貨物運輸3類)或指定具有相應運輸許可證的運輸公司為其承擔配送服務工作(需提供雙方簽訂的合同及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
業績 要求 | 報價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報價截止時間)柴油累計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以合同復印件為準)。 |
財務 要求 | 報價單位須提供近兩年內的納稅記錄。未提供納稅記錄的供應商視為無效響應,但若供應商成立時間距遞交文件截止時間不足1個月,出具說明后經評審專家研判后可視為有效。 |
信譽 要求 | (1)供應商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狀態; (2)供應商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破產狀態; (3)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成交或嚴重違約或重大質量問題的行為; (4)供應商無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影響履約的情形;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響應截止時間)響應、合同履行過程中無違法、違規、違紀、違約行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規、規章限制響應情形的情況(提供信譽承諾函,后附信用中國 網站相關查詢截圖)。 |
聯合體要求 |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
其他 要求 | (1)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參加響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同一包件的響應;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3)供應商須提供采購人要求的承諾函; (4)報價單位在以往交建集團合作中出現嚴重違約情況或惡意投訴、起訴等情況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為不合格供應商或黑名單的,報價文件視為無效,作廢標處理。 |
3.2 | 每個供應商可最多響應 3個包件,且允許最多成交 3個包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