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新疆公司吐魯番風電公司吐魯番市100萬千瓦風電項目施工監理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預招標條件,現對新疆公司吐魯番風電公司吐魯番市100萬千瓦風電項目施工監理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地區托克遜縣境內。
2.2 規模:吐魯番市100萬千瓦風電項目(含配套儲能、220kV外送線路,線路約70公里)。
2.3 建設工期:本工程計劃2024年8月1日開工,2024年12月31日全部機組并網。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4 監理服務期限:自監理正式進場開始服務之日起至完成本項目工程竣工結算、竣工驗收、工程創優、工程質保期滿且向招標人交付全部監理文件日止。
2.5 工程質量標準:工程建設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工程項目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合格率為100%,通過達標投產驗收,實現創建國家優質工程目標。
2.6本標段劃分:本項目分為1個標段,采購范圍如下:
招標范圍:本項目涉及的所有場內工程、升壓站和匯集站工程、集電線路、箱變及外送線路工程等項目工程監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風機基礎的制作及施工、風電機組安裝、升壓站和匯集站建造施工安裝、儲能系統土建及安裝、設備安裝及施工、箱變、35kV集電線路及電纜線路敷設施工、外送線路、全場接地網施工及測試、進場道路施工、場內道路施工、環保施工、水土保持施工、防洪設施、擋風墻防風設施、通訊、附屬設施、生態恢復、參與設備到場驗收、消防施工、圖紙會審、施工組織設計會審、現場設備制作、設備及材料的質量控制、工程實施階段委托人另行委托和現場簽證變更、安全監測施工、分部試運、整體調試等及所有機組通過240小時移交試生產后、竣工驗收等所有工程涉及的全部永久和臨時土建施工和安裝及缺陷責任期監理;同時參與施工、設備及其他工程所需招標工程量清單、技術規范書、結算、竣工結算、財務決算、審計、單項驗收、檔案歸檔、達標投產、工程創國優及項目竣工驗收等跟本工程有關的所應承擔的全部監理內容。
2.7招標人在基建期配備了智慧基建管理系統,投標單位按照第二卷第五章“監理要求”配備專業人員及辦公硬件設施,相關要求詳見附件第二卷第五章。
2.8生效條件均為:
本次招標采用預招標方式開展,采購結果及采購合同生效條件如下:
(1) 招標標的項目履行通過集團有限公司投資決策;
(2) 招標標的項目取得年度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
招標結果未達到生效條件,投標人產生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具有電力工程類(不含核電)監理甲級及以上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2.2 業績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3個200MW及以上規模的風電項目監理服務業績(需提供能體現合同簽字蓋章、簽訂日期、監理工作范圍、工程類型等內容的合同掃描頁,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3 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有效的國家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具有3年以上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經歷(附人員簡歷或其他可證明工作經歷的材料),至少擔任過1 項200MW及以上規模風電工程總監理工程師,須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掃描件(須能證明總監身份和項目規模)。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6月18日9時00分至2024年6月24日17時00分止。
新疆公司吐魯番風電公司吐魯番市100萬千瓦風電項目施工監理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預招標條件,現對新疆公司吐魯番風電公司吐魯番市100萬千瓦風電項目施工監理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地區托克遜縣境內。
2.2 規模:吐魯番市100萬千瓦風電項目(含配套儲能、220kV外送線路,線路約70公里)。
2.3 建設工期:本工程計劃2024年8月1日開工,2024年12月31日全部機組并網。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4 監理服務期限:自監理正式進場開始服務之日起至完成本項目工程竣工結算、竣工驗收、工程創優、工程質保期滿且向招標人交付全部監理文件日止。
2.5 工程質量標準:工程建設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工程項目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合格率為100%,通過達標投產驗收,實現創建國家優質工程目標。
2.6本標段劃分:本項目分為1個標段,采購范圍如下:
招標范圍:本項目涉及的所有場內工程、升壓站和匯集站工程、集電線路、箱變及外送線路工程等項目工程監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風機基礎的制作及施工、風電機組安裝、升壓站和匯集站建造施工安裝、儲能系統土建及安裝、設備安裝及施工、箱變、35kV集電線路及電纜線路敷設施工、外送線路、全場接地網施工及測試、進場道路施工、場內道路施工、環保施工、水土保持施工、防洪設施、擋風墻防風設施、通訊、附屬設施、生態恢復、參與設備到場驗收、消防施工、圖紙會審、施工組織設計會審、現場設備制作、設備及材料的質量控制、工程實施階段委托人另行委托和現場簽證變更、安全監測施工、分部試運、整體調試等及所有機組通過240小時移交試生產后、竣工驗收等所有工程涉及的全部永久和臨時土建施工和安裝及缺陷責任期監理;同時參與施工、設備及其他工程所需招標工程量清單、技術規范書、結算、竣工結算、財務決算、審計、單項驗收、檔案歸檔、達標投產、工程創國優及項目竣工驗收等跟本工程有關的所應承擔的全部監理內容。
2.7招標人在基建期配備了智慧基建管理系統,投標單位按照第二卷第五章“監理要求”配備專業人員及辦公硬件設施,相關要求詳見附件第二卷第五章。
2.8生效條件均為:
本次招標采用預招標方式開展,采購結果及采購合同生效條件如下:
(1) 招標標的項目履行通過集團有限公司投資決策;
(2) 招標標的項目取得年度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
招標結果未達到生效條件,投標人產生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具有電力工程類(不含核電)監理甲級及以上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2.2 業績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3個200MW及以上規模的風電項目監理服務業績(需提供能體現合同簽字蓋章、簽訂日期、監理工作范圍、工程類型等內容的合同掃描頁,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3 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有效的國家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具有3年以上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經歷(附人員簡歷或其他可證明工作經歷的材料),至少擔任過1 項200MW及以上規模風電工程總監理工程師,須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掃描件(須能證明總監身份和項目規模)。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6月18日9時00分至2024年6月24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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