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廣東電力營銷有限公司臺山君暉 3.3MW 屋頂分布式光伏項 目 EPC 工程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本項目建設站址位于廣東省江門市臺山市君暉包裝制品有限公司內, 本項目地理坐標為東經 112°47 ′53″,北緯 22°15 ′58″。利用彩鋼瓦屋面建設光伏。
2.4 建設規模:廣東電力營銷有限公司臺山君暉 3.3MW 屋頂分布式光伏 項目 3.93MWp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擬在廣東省江門市臺山市工業大道君暉包裝制品 有限公司廠區內建設 3.93MWp 光伏電站。擬計劃在廠區 1#、2#、3#、4#廠房屋頂鋪 設光伏電池組件,共鋪設 585WpN 型單晶硅組件。6714 塊,總裝機容量 3.93MWp 。
建設規模統計表(僅供參考)
名稱 |
屋頂結 構 |
組件功率 (Wp) |
布置方 式 |
組件塊 數 |
裝機容量 (kWp) |
逆變器容量 (kW) |
1#廠 房 |
彩鋼瓦 |
585 |
平鋪 |
1288 |
753.48 |
630 |
2#廠 房 |
彩鋼瓦 |
585 |
平鋪 |
2580 |
1509.3 |
1260 |
3#廠 房 |
彩鋼瓦 |
585 |
平鋪 |
1314 |
768.69 |
640 |
4#廠 房 |
彩鋼瓦 |
585 |
平鋪 |
1532 |
896.22 |
770 |
合計 |
|
|
|
6714 |
3927.69 |
3300 |
2.5 接入方案:本項目光伏系統 0.4kV 部分接入新建 0.4kV 并網柜,并網柜出線接 至廠區原有配電房;10kV 部分接入新建升壓箱變,升壓變出線 10kV 電纜接入廠區電源 點。
2.6 計劃工期:項目開工至全容量并網試運完成并交付生產,90 日歷天(具體開工 工期以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時間為準)。
2.7 招標范圍:
廣東大唐國際電力營銷有限公司臺山君暉 3.3MW 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 工程總承 包。項目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場區、集電線路、并網點、施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設施、消 防系統、環境保護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設備供貨(除甲供外)、所有設備的二 次搬運與保管、建筑安裝施工、需要加固的屋面加固施工;電站數據接入集團公司集控 中心與大數據中心、工程質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試驗及檢查檢測、系統調試、試 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
(1)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設計優化(包括光伏安裝場地的測繪,光伏組件布置 方案設計,組件支架系統及其基礎設計,集電線路設計),所安裝光伏區域構筑物荷載 檢測鑒定報告進行復核,設備材料技術規范書,施工圖審查、竣工圖編制和現場服務等。
(2)設備材料部分:招標人提供光伏組件、光伏逆變器、電纜及電纜附件;其余 設備和材料(組件支架、支架基礎、材料采購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設備及材料) 由投標人 采購、供貨, 所有設備和材料(含招標人提供的設備和材料)由投標人負責卸車、保管、 二次倒運等。
(3)建筑安裝部分:項目的建筑安裝施工(支架及電氣設備基礎施工,支架及組 件安裝,防水施工,電氣一次、二次設備、生產監控系統、并網系統安裝, 集電線路施 工,需要加固的屋面加固施工、電能計量與采集裝置安裝, 施工用電、用水, 遮擋樹木 修剪、移栽、破壞道路及綠化的修復)、調試、試驗(含特殊試驗)及檢查測試(含組 件安裝前功率測試,包括且不限于組件功率特性、隱裂、組件功率測試等所有內容;組 件投用后檢測,含熱斑、隱患、EL、功率等檢測內容)。
(4)其他服務:視頻監控系統、環境監測儀的采購、安裝及調試;完成整體項目 并網首年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并網接入工作所包含的一切費用范圍,負責辦理電網接入批復,配合完成項目的報建、根據電網出具的接入方案,負責接入部分的設計、 采購、施工、調試(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設備費用、用戶側或站端與調度運行間的通訊、 繼電保護設備費、設備檢測費、并網驗收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等, 其中配電柜、線纜、計 量、通訊、控制部分選型必須滿足電網相關標準);涉網試驗、試運行、辦理并網手續 (包括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等) 、電力公司調度及供電手續、消缺、 培訓、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質保等, 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 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辦理;對外協調(含電網);工程驗收、 通過工程質量檢查檢測(包含配合送出工程驗收、倒送電) 、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備案、安全設施、質量監督檢查、職業衛生、檔案驗收、消防、防雷 設計審核及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等如需辦理的各種手續,配合項目整體驗收移交生產,培 訓的服務,由投標方以招標方的名義辦理并承擔費用。協助招標方收取項目并網后六個 月發電電費。
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包括且不限于設備材料采購、 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調試試運、質量監督、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環保、消 防、職業衛生、防雷檢測等所有專項驗收、檔案竣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咨詢協調等相關 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
與電網對端間隔的分界點:110kV 北區變電站 10kV 北園 II 線#22塔和 110kV 北區 變電站 10kV 北園 II 線#23 塔(具體以供電局批復為準)。在桿塔上的設備安裝調試工 作均由投標單位負責,因項目施工調試導致 10kV 線路保供電或采取的其他臨時措施所 產生的費用,均由投標方承擔。
投標人須按招標文件要求對房屋及其他構筑物破壞區域進行修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 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 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 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 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 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 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 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 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工程設計資質(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或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或綜合資質);有效的 安全生產許可證;承裝(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五級及以上、 承試五級及以上),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2019 年 6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3 MW 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工程已竣工 EPC 總承包(包含聯合體形式)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二級 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 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近 5 年(2019 年 6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 內 1 個及以上 3 MW 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工程已竣工 EPC 總承包(包含聯合體形式)業績 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兩個)法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 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 明 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各成員單位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第七章投標文件 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資質(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或電力行業乙 級及以上或綜合資質);近 5 年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3MW 及以上已投運的分布式光伏電站 設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 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3 MW 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4 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五級和承試類五級電力設施 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 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 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設計單 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 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 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擬派項目經理如為一級注冊建造師的,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應滿足建辦市 〔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 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 象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 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 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 以及《中央企業科技 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 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 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⒐を炇兆C明上沒有竣工 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 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 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 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 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 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 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 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 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 無 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 17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