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軌道交通職業學院分布式光伏發電(一期)現對該項目的 EPC 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 長沙軌道交通職業學院分布式光伏發電(一期)EPC 總承 包
2.3 建設地點:湖南省長沙市瀏陽市經開區(以項目核準地為準)。
2.4 建設規模:交流測 1.893MW/直流側 2.28752MWp。
2.5 計劃工期: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61 日歷天,具體 開工日期以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時間為準。
2.6 招標范圍華銀湖南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長沙軌道交通職業學 院分布式光伏發電(一期)EPC 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場區、集電 線路、并網計量柜、道路、消防設施、安全設施標準化、施工用電、用水及設 備臨時堆場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圖設計、設計優化或者設計變更、 竣工圖編制、設備購置(其中光伏組件、逆變器由甲方供應,詳見附件:甲供 設備清單)、材料采購、工程施工安裝、光伏發電場、接入并網工程、通信、 監控系統、視頻監控、消防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等。注意:本工程為 EPC 項目, 是交鑰匙工程,應答人必須確保具備與長沙軌道交通職業學院(以下簡稱院方) 和地方電網的協調能力,并負責本項目所涉及相關協調工作,能確保項目可正 常開展施工,發包人不負責任何協調工作。詳見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 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 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 ”供應商等),且 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 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 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 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 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工 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或送電工程或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四級和承試類四級電力設施許可證, 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 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2.1MWp 及以上(平原荒 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 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
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2.1MWp 及以上(平 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已 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單 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須提交符合招標 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為施 工單位,聯合體協議書須有各成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 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委托代理人簽字 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 ”的 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或送電工 程或變電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2.1MWp 及以上(平 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設 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須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2.1MWp 及以上(平原 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已竣 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4 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四級和承試類四級電 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 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 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總承包或 PC 總承包業績或施工業績的 竣工驗收證明;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 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
(3)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
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 以 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 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 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 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 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 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 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 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 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 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 投標商務文 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 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 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13 日 17 時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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