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哈爾烏素選煤廠新建4號破碎輸送系統工程設計、采購及施工總承包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哈爾烏蘇露天煤礦選煤廠新建4號破碎輸送系統工程及相關配套設施,實施內容包括新建4號破碎站、二級破碎間、帶式輸送機系統等的設計、采購及施工。工程主要包括破碎站基坑、二級破碎間、機道、棧橋、轉載站等土建工程;帶式輸送機、配電柜等安裝工程;供配電系統、消防、除塵等市政工程。
2.1.2招標范圍:施工圖設計,設備采購,建安工程。
勘察設計范圍:破碎站基坑、二級破碎間、機道、棧橋、轉載站等土建工程;帶式輸送機、配電柜等安裝工程設計;供配電系統、消防、除塵等市政工程設計及相關配套設施的設計。
設備采購要求按設備采購技術規范書。
施工范圍按照審定的施工圖實施。
調試與試運行:包括單機調試、空載聯合試運行、重載聯合試運行等。
2.1.3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一個標段。
2.1.4計劃工期:總工期:180日歷天。其中:設計:30個日歷天;設備采購及供貨:90個日歷天;施工、調試:150個日歷天。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同時具有并提供以下有效的資質證書:A.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煤炭行業工程設計甲級。B.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C.工程勘察綜合甲級或巖土工程勘察專業甲級。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破碎站及帶式輸送機生產系統總承包項目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礦業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標人擬任的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不得與其他人員兼任。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5-2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5-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