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地點: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羅田鎮
項目規模:100MW
項目資金來源:自籌
項目名稱:峽江二期風電項目
標段名稱:配套儲能20MW40MWhEPC總承包工程
招標內容和范圍:本工程為工程總承包(EPC)模式,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圍:即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設計、設備制造、設備采購、設備監造、設備驗收、運輸及儲存、安裝、試驗、調試、試運行、培訓、土建工程、竣工驗收及設備資料、竣工資料、消缺和最終交付等所有工作。工程整體性能保證由投標方負責。
本工程在峽江二期風電場升壓站附近新建一個儲能電站,儲能電站通過1回35kV集電線路連接至二期風電場升壓站35kV間隔,經升壓站主變升壓后接入110kV母線,與風電場共用1條110kV上網線路送出。
1、工程勘察(包括地質勘察、地形圖復核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等。
2、設備采購:儲能系統設備(含電芯抽檢)、電纜、光纜網線、火災報警、照明及檢修箱、消防設備、視頻監控設備、關口電能表(滿足電網要求)等。其中,能量管理系統(EMS)設備和一次調頻設備由招標方提供,不包含在本次招標的設備采購范圍內,投標方供貨的儲能電池預制艙、PCS及升壓變一體機等設備需滿足接入能量管理系統(EMS)要求。投標方配合完成能量管理系統(EMS)和一次調頻設備的安裝調試。
3、土建工程:儲能電站區域的場平及棄土(石)處理(土石方工程)、至儲能區域的新建道路、地基處理、電池艙之間形成混凝土檢修道路、設備基礎、消防設計、消防通道、消防設施基礎施工、電纜溝、圍墻、擋墻護坡、站內道路(瀝青混凝土地面)、給排水、消防水、建筑原材料采購和送檢、站區綠化(如需)等。
4、安裝工程:儲能系統、升壓站內儲能配套的設備、線纜敷設及接線、關口電能表安裝及配套接線等、防火封堵、視頻監控、消防系統設備的安裝、試驗、調試、試運行等。
5、其他工程:環境保護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安評、職評的設計、施工、驗收,確保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等。
6、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
(1)消防備案及驗收、質量監督、文物勘測等手續。
(2)電網手續:35kV開關柜儲能間隔CT/PT角差比差試驗、關口電能表的表碼申請、校核等。
(3)臨時使用林地手續辦理、臨時征租地手續辦理、臨時征租地補償及地上附著物青賠、與項目相關的所有民事協調、各專項驗收等手續和相關費用。
7、建設期工程保險。
8、設備及站內標識牌。
9、完成儲能系統并網運行調試、涉網性能試驗工作(包括電網適應性試驗,充放電試驗等全站全部試驗);配合完成《國網江西電力調度控制中心關于開展江西電網新能源仿真建模工作的通知》中相關要求(包含不限于提供仿真建模所需的數據、資料、軟硬件設備等)。
10、工程移交:專用工具、備件、消耗品、技術資料交接、人員培訓、質保期服務等。
11、本工程作為EPC總承包交鑰匙工程,不論本招標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勘測、設計、施工、調試、采購、運輸、儲存、竣工投產、工程檢查、檔案驗收、竣工結算、工程驗收、整體竣工驗收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投標人的工作范圍。
具體工作范圍和技術規范詳見招標文件第五卷 技術規范及要求。
主要指標:
交貨期/工期:計劃工期: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1月15日
主要節點:
勘察設計進場 2024年5月30日
初步設計完成 2024年6月20日
工程開工 2024年7月15日
設備基礎完成 2024年8月30日
設備安裝完成 2024年9月30日
設備調試完成 2024年10月15日
具備送電條件 2024年10月30日
竣工驗收 2024年11月15日
以上時間節點暫定,具體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工程工期需滿足江西省發改委下發的《江西省能源局關于逾期在建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如因本工程原因未能如期并網導致電網不再接入及消納所產生的損失由投標單位負責,文件內容詳見附件1)
注:詳細內容見招標文件,以招標文件為準。
二、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含聯合體投標)按承擔工作范圍,需具備以下相應要求:
(1)設計資質: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書(承裝、承試)三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要求:1.非聯合體投標人自2021年3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有1個40MWh及以上電化學儲能項目EPC或PC完工業績。
2.聯合體投標人按聯合體協議所承擔工作范圍,需同時具備以下要求:
(1)設計單位:自2021年3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有1個40MWh及以上電化學儲能項目設計業績(分包業績無效);
(2)施工單位:自2021年3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有1個40MWh及以上電化學儲能項目完工業績;
3.投標儲能系統設備供貨廠家業績:自2021年3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單體項目容量40MWh及以上的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系統集成設備(至少包含電池預制艙、BMS、PCS)供貨業績,且累計合同業績不低于100MWh(分包業績無效)。
4.以上業績須提供合同首頁、合同中含工程范圍和工期內容頁、合同雙方的蓋章頁等證明文件、簽訂時間、完工或投運證明、能反映資格條件的供貨清單等合同掃描件,以及至少1張與合同對應的進度結算發票,投運證明(工程移交證書或竣工驗收報告等同效力)需監理及建設單位簽字蓋章,發票開票日期須在合同簽訂日期之后和本標段招標公告發布日之前,未提供完工證明及結算發票的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5.投標人同時滿足上述第1條及第3條,或第2條及第3條要求的,視為一項有效業績。
3.項目經理要求:(1)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機電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需本人手簽)執業資格證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類),且注冊于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則需根據聯合體協議分工,項目經理由承接施工的聯合體成員擬派。
(2)不得同時擔任其他建設項目的項目經理或負責人
4.安全要求:1)投標人或負責施工的聯合體成員具備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如被暫扣視為安全生產許可證無效),并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掃描件;
2)投標人(含聯合體投標的成員單位)自投標截止日前五年內未發生過一般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或未被列入政府安監系統、華潤集團、華潤電力EHS黑名單中。
5.聯合體投標人:允許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數量不得超過三家。
6.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在以下網站公示的失信行為處置期和處置范圍內:
1)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www.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被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懲戒名單;
3)被最高法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清單;
4)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投標人需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網站中的查詢結果。
7.專利要求:設備設計方案如采用專利,投標人必須持有相關有效專利證書及其具有創造性專利評價報告,或者相關專利授權。
8.其他要求:1.設備供貨單位應具備電池電芯、儲能變流器(PCS)或儲能系統集成中至少一項產品的研發制造能力,應提供相應認證文件。
2.儲能系統核心設備儲能電池電芯、儲能變流器(PCS)、儲能電池管理系統(BMS),應提供具有CMA/CNAS儲能檢測資質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4年04月30日- 2024年05月07日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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