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平莊煤業錫林河公司賀斯格烏拉南露天煤礦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修編服務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賀斯格烏拉南露天煤礦亟需對礦全生命周期內開采程序優化、采區內排、破碎站移設等做指導性文件,確定后續采場開采程序、開采境界、剝采比等技術參數以及內外排關系、1號、2號煤生產系統移設規劃、疏干排水管路及供電線路移設規劃等內容,解決面臨的外排空間不足、3煤組開采問題等礦山后續生產接續發展建設問題。故對賀斯格烏拉南露天煤礦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修編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完成內蒙古錫林河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賀斯格烏拉南露天煤礦初步設計修編和安全設施設計修編。
初步設計修編,在保持設計生產能力(1500萬噸/年)不變和已有設施基礎上開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
(1)對采場及排土場進行邊坡穩定性驗算,確定經濟合理、安全可靠的邊坡參數;
(2)邊坡監測設備選型、數量的規劃;
(3)根據邊坡設計,確定采場開采境界、剝采比、剩余儲量、開采參數等;
(4)開采程序優化,重點詳細說明3煤組開采;
(5)考慮軟硬巖的配比動態搭配作業,確保安全生產;
(6)內、外排土場規劃及排土工程設計;
(7)設備選型及數量計算,開拓運輸系統規劃設計;
(8)鉆孔、爆破工程設計;
(9)生產系統的移設和能力匹配;
(10)疏干防排水工程設計;(包括:礦區地表長遠防洪系統優化、處理完的復用后剩余的礦坑水去提升泵站的路徑優化、坑下污水分期去水處理站的鋪設路徑的優化、后續疏干井布設規劃及配套疏干管路布設等);
(11)礦區供電中遠期優化設計。
(12)色也勒欽河對礦區補給的控制措施。
(13)地面設施的布置(含檢維修),水、暖、電等相關專業設計;
(14)相應的智能化、水土保持、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職業安全與衛生等設計;
(15)確定技術經濟指標,重新編制概算書及設備器材清冊。
同步修編安全設施設計。包括但不限于礦田概況及安全條件、工程設計概況、采掘與排土、礦山運輸、邊坡穩定設計與監測、爆破安全、露天礦防排水及地下水控制、機修設施、電氣及通信設備、給排水及暖通、生產系統、總平面布置等內容。
2.1.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0個日歷日內完成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初稿并通過發包人審查。在設計報批過程中需要修改時,配合修改,全部服務期不超過240個日歷日。
服務地點:內蒙古錫林郭勒盟烏拉蓋管理區賀斯格烏拉南露天煤礦。
2.1.4質量要求:本項目的設計過程和成果均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和建設部建筑工程設計方面現行的標準、規范、規程、定額、辦法、示例。在設計過程中,如果國家或有關部門頒布了新的技術標準或規范,則乙方應采用新的標準或規范進行設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煤炭行業甲級設計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設計產能1000萬噸及以上露天礦山初步設計或初步設計修編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的高級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擔任設計產能1000萬噸及以上的露天礦山初步設計或初步設計修編的項目負責人的經歷1項,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2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5-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