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天津)港務二期工程勘察設計服務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2 招標范圍:國能(天津)港務二期工程所需全部勘察測量、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工程量清單編制、施工圖預算、招標技術規格書編制等項目全過程勘察設計工作,相關后續服務及與工程設計相關的創新研究課題。
勘察內容:初步設計階段及施工圖階段碼頭區、道路堆場區、建(構)筑場地等全部勘察報告及相關測量報告。
初步設計內容:初步設計文件(含設計圖紙、設計說明、材料表、概算等),配合工程相關的報批、報審工作及發包人委托的其他 服務工作等。
施工圖設計內容:施工圖、技術規格書、工程量清單、施工圖預算,配合工程專項論證工作、配合工程相關報批和報審工作及發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務工作等。后續服務及施工配合階段 (包括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設計技術問題、參加試車(試運行)考核和竣工驗收)。
3.2 業績要求:2014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5萬噸級及以上煤炭碼頭工程的勘察設計服務合同業績1份(一份勘察設計合同或一份勘察合同加一份設計合同視為一份業績),且均已完成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簽訂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合同甲方蓋章,以驗收報告為準。
3.3 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的港口航道專業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注冊執業證書。(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碼頭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報告。
3.5.1 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投標人2020-2022年度審計報告,截止開標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標人可提供自成立以來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原件掃描件)。
3.5.2 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被責令停產停 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勘察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 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投標人投標(提供加蓋公章的投標人承諾函原件)。(2)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3)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4)依據《關于在工程建設領域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通 知》高檢會[2015]5號文件,投標人對投標人單位和個人(指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進行行賄犯罪查詢,經查詢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托的項目負責人有行 賄犯罪記錄(投標人應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查詢并截圖打印(加蓋單位公章)或由投標人出具無行賄犯罪聲明,否則不予通過資格審查)。注:本條 “近三年”指 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
3.5.3(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 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5.4 投標人參與本項目須 進行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