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220公噸級電動交流礦用自卸卡車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包,招標范圍包括貨物的供貨、運輸及相關服務。(具體標包劃分、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及設備名稱、技術規格、數量等技術參數見《招標貨物一覽表》)
招標貨物一覽表
包號 |
序號 |
貨物描述 |
數量 |
交貨時間 |
交貨地點 |
1 |
1 |
礦用自卸卡車額定載重≥220公噸級 |
14臺 |
合同生效后8個月內交貨6臺,合同生效后10個月內交貨剩余8臺。 |
寶日希勒 露天煤礦 |
2 |
備件和專用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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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備件 |
1批 |
合同簽訂后10個月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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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專用工具 |
1批 |
合同簽訂后10個月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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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術資料 |
見第五章第五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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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內(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額定載重量≥220公噸電動交流礦用自卸卡車的合同業績2臺,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如果提供的是融資租賃業務類型的銷售業績,且業績合同不能體現最終用戶,還須提供融資租賃公司與最終用戶簽訂的合同)。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如果合同中不體現上述關鍵信息,須提供與合同對應的能體現出上述關鍵信息的技術協議或其他證明材料);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人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2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