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青海公司 (大柴旦)光伏發電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30萬千瓦風電項目風機設備(含塔筒)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大柴旦公司第二批大基地30萬千瓦風電工程,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錫鐵山鎮西側北西向展布的戈壁,距離錫鐵山鎮直線距離約 50km,距離大柴旦行委直線距離約 70km,距離德令哈市直線距離約為213km,距離西寧市直線距離約600km。地理坐標北緯37.27°~37.39°,東經 94.75°~95.02°之間,高程 2760~2980m 之間。緊鄰場區北側有 G315 國道經過,交通條件便利。
大柴旦公司第二批大基地30萬千瓦風電工程擬安裝 48 臺單機容量為 6.25MW 的風電機組,裝機總容量為300MW,每個風機配置1臺6900KVA箱變,經35kV集電線路接入110kV升壓站。輪轂高度為115m(鋼塔),風輪直徑為≥200m,且≯205m,根據《風電場工程等級劃分及設計安全標準》NB/T10101-2018,機組塔架地基基礎設計級別為甲級。本風電場擬在場區新建一座110kV升壓站,風電場110kV升壓站以兩回110kV 線路接入光伏電站升壓站 330kV 側,電能匯集后,光伏電站升壓站最終以 1 回330kV 線路接入魚卡變電站330kV 側,線路長度約為73km,導線型號采用JL/G1A- 4×400,利用魚卡變電站送出通道接入電網。
2.1.2招標范圍:包括且不限于:大柴旦公司第二批大基地30萬千瓦風電項目所需的成套風力發電機組設備(含塔筒)及附件(單機容量6.25MW,數量48臺,塔筒采用鋼塔,輪轂高度115m,風輪直徑為≥200m,且≯205m),其中包含風電機組及其附件、塔筒(塔面噴外漆,圖案及顏色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預應力錨栓組合件、法蘭及塔筒內附件(包含不限于安裝所需的專用工器具、檢測等);塔筒內升降機(含安裝調試);機艙至塔底電源柜、塔底控制柜等塔底柜的電纜(銅纜)、光纜、橋架等電氣設備(包括塔底內所有電氣設備、控制與保護系統、輔助變壓器、電纜、光纜、橋架、電纜頭附件、高低壓設備等);中標人提供塔底控制柜至變電站之間光纜、電纜的型號和技術要求,由招標人另行采購。同時也包括所有必要的設備設施包含不僅限于:監控系統(含安裝調試)、監測系統(含安裝調試)、消防系統(含安裝調試)、電纜、螺栓、油品油脂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吊裝工具、滿足本項目建設要求的吊裝專用工裝,每批次提供一套螺栓緊固件檢驗樣品(免費)、風機靜態調試電機、消耗品以及設計、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等;包括風力發電機組設備(含塔筒)從工廠運輸至招標人指定的風電場各機位運雜費等。
2.1.3交貨期:首批風機12臺(含塔筒)于合同簽訂后兩個月內交貨,其余具體供貨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2.1.4交貨地點: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錫鐵山鎮本項目風機各機位,具體交貨地點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在國內須有單機3MW及以上容量機型的風力發電機組業績100臺,且均已成功通過240小時試運行。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為240小時試運行證書。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投標人所投機型(同容量、同葉輪直徑)已經取得權威機構出具的設計認證證書(含部件認證附錄)和型式認證證書(含部件認證附錄),如投標時未取得型式認證證書,須承諾在供貨前取得。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1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