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本項目擬建于河北省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占地面積約為249畝。項目所在廠區北側為科邁新材料項目,東南西側為空地。項目由制氫、合成氨、綠氨儲運及制氮四部分組成。計劃建成萬方級水電解制氫和5萬噸/年合成氨裝置。本項目以國家能源集團地區大型風光基地綠色電力為支撐,通過水電解制氫以及柔性氨合成技術,完成從綠電到綠氫到綠氨的轉換,將綠氨輸送至黃驊港,通過遠洋運輸,將綠氨輸送至全球貿易。為充分利用副產蒸汽余熱,項目同時示范創新1000噸/年纖維乙醇生產,建成相關生產裝置。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設計范圍包含10萬噸/年綠氫制取及合成氨規劃布局,一期5萬噸/年綠氫制取及合成氨相關裝置及站內必要的輔助工程和配套設施。包含至用戶端接口的輸送管道等相關設施設計、從園區市政管網連接點位置至站點內,給排水、用電、網絡等公用配套工程接入設計。按要求完成項目所覆蓋范圍內的勘察、工藝包、規劃效果圖、基礎設計、設備招標及施工招標文件、詳細設計、竣工圖等設計工作。勘察設計范圍應為滿足項目開工建設直至投產運行所需的所有勘察設計工作。
2.1.3服務周期要求:2024年2月20日至2026年2月20日。
2.1.4服務成果:
投標人須提供給招標人的文件內容如下:
1)詳勘報告:20份;
2)工藝包設計文件:按需提供;
3)規劃效果圖:按需提供;
4)基礎設計文件:20份;
5)設備招標技術規范書、施工招標文件(技術部分)及施工招標工程量清單、概算分劈表等:各20份;
6)詳細設計文件:20份;
7)竣工圖設計文件:20份;
8)專篇等政府及其他審批單位審批、驗收要求的技術文件:按需提供;
以上文件份數均為正式版本數,在文件正式出版前,各類審查所需要的文件及相應數量,勘察設計人應無償提供并滿足實際需要。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許可項目包含壓力管道設計,許可子項目包含工業管道(GC1、GC2)。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份1萬噸/年及以上規模電解水制氫合成氨項目設計服務合同業績;或具有4000標方/小時的電解水制氫項目設計服務合同業績和5萬噸/年及以上的合成氨項目設計服務合同業績各1份。以上業績要求中所指設計服務須包括基礎(初步)設計或詳細(施工圖)設計;以上合同業績可以是EPC總承包業績,但投標人應為設計承接方。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具有石油化工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
(2)項目負責人(設總)須至少具有1個1萬噸/年及以上規模電解水制氫合成氨設計(含EPC總承包)項目,或4000標方/小時的電解水制氫設計(含EPC總承包)項目,或5萬噸/年及以上的合成氨設計(含EPC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文件(后補無效)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3)須提供項目負責人在投標單位近12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擬派主要設計人員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標注星號專業的,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但僅接受由設計院與工藝包供應商組成的聯合體,且牽頭人須為設計院。選擇聯合體投標的,牽頭方須滿足前述資格業績要。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1-16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