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為EPC總承包工程,旨在通過對 神福(石獅)發電有限公司3、4號機組開展燃燒器升級改造,增設貼壁風系統及爐膛結焦監控系統等綜合改造,提升燃燒器可靠性,有效緩解鍋爐結焦問題,有效解決側墻水冷壁高溫腐蝕問題,減少鍋爐無組織漏風,提升機組低負荷穩燃能力,提高機組運行的安全性、可靠性、經濟性。本項目包括3、4號鍋爐中上層燃燒器及其系統、前后墻及側墻貼壁風系統、爐膛結焦監控系統等設計、結構、性能、供貨、安裝和試驗、運行及維護的培訓、技術指導和售后服務等方面。
本項目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至2025年12月31日為止。項目需結合2024-2025年3、4號機組A級檢修開展相關改造及調試工作,每臺鍋爐改造從開工日至項目通過初步驗收不得超過100日歷天。具體施工開始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或電力行業(火力發電)專業甲級設計資質證書;或環境工程專項設計甲級資質證書(環境工程專項設計資質證書許可范圍須涵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類)。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鍋爐)A級。
(4)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5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火電機組(單臺規模)燃燒系統綜合性能提升;或600MW及以上火電機組(單臺規模)鍋爐燃燒器改造EPC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燃燒系統綜合性能提升項目經理的經歷;或鍋爐燃燒器改造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燃燒系統綜合性能提升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或鍋爐燃燒器改造EPC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燃燒系統綜合性能提升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或鍋爐燃燒器改造EPC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人不多于2家,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各方在本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2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