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序號 |
名稱 |
數量 |
*額定牽引力 |
備注 |
1 |
液壓支架調移裝置 |
2臺 |
≥630 Kn |
|
明細內容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
2.2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交貨期: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
2.4交貨地點:山西省朔州市招標人指定地點。
2.5報價形式:固定總價(含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3.2 投標人須為液壓支架調移裝置的生產廠商,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3 投標人須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同類產品的銷售業績(提供能夠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括: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中如關鍵信息不全,可補充技術協議等證明材料)。
3.4 投標人需提供本次投標液壓支架調移裝置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提供證書掃描件等證明材料)。
3.5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應按投標人資格要求所述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產品相應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若投標人未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設備以評標委員會在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網站查詢為準,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實際存在并有效的,則不否決投標;若經專家組查詢復核,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不存在或無效的,則否決投標。(如適用)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5年3月3日9:00到2025年3月2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