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尼特金曦黃金礦業 畢力赫金礦區Ⅱ號礦帶深部金礦石開采擴能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蘇尼特金曦黃金礦業 畢力赫金礦區Ⅱ號礦帶深部金礦石開采擴能項目(招標編號:CNGZB-2025-171),項目業主為蘇尼特金曦黃金礦業 ,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
2.3招標范圍:
畢力赫金礦區Ⅱ號礦帶深部金礦石開采擴能項目基建工程:現有豎井延伸、輔助提升井延伸、1110m中段馬頭門,930m中段馬頭門,870m中段馬頭門石門、運輸巷道,820m中段馬頭門、車場、運輸巷、室、水倉,930m、820m中段倒段回風井、斜坡道、采準工程等,需完成的總工程量預計為4102.6m,預計為24534.1m3,具體以實際施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
①須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效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②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③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礦山采掘類)。
(2)業績最低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工作人員。在設備、人員、資金和質量保證、環境保護、管理體系等方面有圓滿完成本工程的足夠能力。
(3)項目經理最低要求:
具有礦業工程一級建造師及以上資質證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資格證書。項目經理須為投標人在職男性正式員工,與投標人簽有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能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至少一年的社會保險的有效證明。若中標,除招標人要求或書面同意外,投標人不得更換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承擔有在建項目的,不得擬派駐本項目,否則投標無效。
中標人進場后,施工現場配備的項目經理必須與投標文件一致,在承擔本項目期間,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承擔其他項目。項目經理必須按招標人要求保證足夠的現場工作時間。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隨意更換。如項目經理不符合招標人現場工作要求,招標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更換,承包人必須按招標人要求配備合格的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資質或采礦專業工程師職稱證書將在蘇尼特金曦黃金礦業 押證管理。由蘇尼特金曦黃金礦業 在辦理項目中標通知書時,將該項目的項目經理證書押存,工程結束后辦理退證手續。
(4)財務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3年,則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審計報告)。
(5)信譽要求:
①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②最近三年內未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③未被列入中國黃金集團公司“黑名單”且處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須提供企業無行賄犯罪行為的承諾函。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得轉包,也不得掛靠式承包,本工程未經發包方同意嚴禁分包。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