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神東煤炭審計部2025-2028年經濟責任審計外委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
神東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神東煤炭)是國家能源集團的骨干煤炭生產企業,地處蒙、陜、晉三省區能源富集區,主要負責 神府東勝煤田骨干礦井和山西保德煤礦,以及配套項目的生產運營。公司擁有大型現代化安全高效礦井13個,其中在內蒙古自治區境內7個(核定產能7900萬噸),陜西省境內5個,山西省境內1個。3000萬噸以上的礦井1個,2000萬噸以上2個,1000-2000萬噸5個,1000萬噸以下5個,總產能2億噸。
按照《 企業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管理辦法》( 制度〔2022〕47號)第十一條 領導人員任期內原則上至少安排一次經濟責任審計。第十二條 領導人員任職超過2年的,可以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其中,履職滿5年且未開展過任中審計的領導人員,必須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按照集團制度要求,神東煤炭預計每年需要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在20個左右,內部審計人員力量無法滿足要求,需要委托外部事務所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被審計單位共50個,分別隸屬于神東煤炭集團和神東煤炭分公司,每年合同主體據實簽訂。按照資產規模、人員數量、下設科室數量將被審計單位劃分為三類,一類單位14個,二類單位19個,三類單位17個,每年預計開展一類單位10個項目,二類單位5個項目,三類單位5個項目。(單位分類詳見附表1)。
2.1.2采購范圍:對神東煤炭所屬的50個二級單位負責人開展任中或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一類單位每年預計10個、二類單位每年預計5個、三類單位每年預計5個。2025年需要同時開展14個審計項目,每個項目至少需要2名注冊會計師;預計2025年同時開展20個項目為峰值(具體詳見技術要求)。
2.1.3計劃服務期:合同簽訂后3年。
2.1.4質量要求:服務質量須符合國家相關驗收規范,詳見技術文件要求。
2.1.5安全要求:安全責任主體為中標人。具體以簽訂的安全協議為準。不允許分包,不允許井下勞務派遣用工,涉及井下工作時,擬派服務人員須為投標人的合同制員工,并按國家規定繳納社保。
2.1.6質保期:無。
2.1.7付款方式:按照單個審計項目結算,每個審計項目結束后,由審計部組成驗收小組對審計項目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合格單,驗收合格單出具后三個月內一次性完成單個審計項目的合同價款。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稅務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證書,提供登記證書證明文件掃描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經濟責任審計合同業績2份,且單份合同金額不低于3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及每份合同對應的任意一張增值稅發票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發票掃描件的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含稅金額、不含稅金額須清晰可查,發票開具截止時間須在2025年1月1日前(不含),否則按無效認定。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3-0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3-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