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司朔州朔城區110MW風力發電項目土地綜合技術服務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朔城區110MW風力發電項目是山西省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風電光伏建設計劃項目,建設單位為朔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項目選址地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神頭鎮,計劃安裝9臺6.7MW(其中一臺限容至6.4MW)和8臺6.25MW風力發電機組,不再新建升壓站,通過35KV集電線路送入已投運的平魯區下面高盛放風電場220KV升壓站(最終以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批復的接入系統為準),2024年9月3日,項目已取得當地自然資源局核發的《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2024年9月6日,已取得項目核準批復。為確保項目早日開工建設,需委托專業的第三方公司盡快完成項目土地手續辦理等相關服務工作。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包含全部用地手續辦理過程中各報告編制、各環節報告評審的會務費和專家費等):
(1)投標人應編制本服務項目詳細的工作大綱,工作大綱內容應較明確、可行、先進,符合招標要求。
(2)投標人應編制服務進度計劃,服務進度計劃應切實可行、保障措施得力。
(3)編制土地復墾方案通過相關主管部門組織的評審,取得該項目土地復墾評審意見表;
(4)編制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報告,繪制區域地質圖、地形地質圖、柱狀圖、剖面圖等圖件,組織專家評審報告,取得專家論證意見;
(5)編制符合項目實際情況的社會穩定性評價報告,取得該項目最終成果;
(6)對項目永久占地部分進行現狀調查,協助甲方辦理失地農民社保調查,對建設項目征地報批材料組卷,進行逐級上報審批,最終取得該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
(7)對該項目臨時占地范圍進行實地測量,出具臨時用地勘測定界報告及相關圖紙;
(8)負責對項目臨時用地資料組卷,編制臨時用地報告,取得項目臨時用地批復;
(9)編制規劃條件報告,通過專家論證,取得規劃條件論證意見;
(10)按照國家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要求,完成國有土地劃撥手續的辦理,進行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等工作,提交相應成果文件并辦理成果審查與入庫,在規定的服務期限內完成不動產(土地)登記發證代理服務,取得項目不動產權證書;
(11)編制項目送出線路規劃選址報告及相關圖件,并通過相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家論證,取得專家意見。
(12)投標人應充分考慮本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難點與重點問題,在投標文件中需對難點與重點問題進行詳細分析,有針對性的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或方案。
2.1.3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5個月內取得項目建設用地和臨時用地的批復;項目建設用地批復后,1個月內取得不動產權證書。
2.1.4質量要求:投標人完成本項目各項最終成果報告及資料必須符合相關規程規范,符合國家、省、市各級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和規定,并取得本項目各環節所有最終成果資料。詳見招標文件。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測繪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城鄉規劃編制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建設用地報批技術咨詢服務或建設用地報批綜合資料編制服務或建設用地資料綜合服務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3-0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3-06 16:00:00。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朔城區110MW風力發電項目是山西省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風電光伏建設計劃項目,建設單位為朔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項目選址地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神頭鎮,計劃安裝9臺6.7MW(其中一臺限容至6.4MW)和8臺6.25MW風力發電機組,不再新建升壓站,通過35KV集電線路送入已投運的平魯區下面高盛放風電場220KV升壓站(最終以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批復的接入系統為準),2024年9月3日,項目已取得當地自然資源局核發的《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2024年9月6日,已取得項目核準批復。為確保項目早日開工建設,需委托專業的第三方公司盡快完成項目土地手續辦理等相關服務工作。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包含全部用地手續辦理過程中各報告編制、各環節報告評審的會務費和專家費等):
(1)投標人應編制本服務項目詳細的工作大綱,工作大綱內容應較明確、可行、先進,符合招標要求。
(2)投標人應編制服務進度計劃,服務進度計劃應切實可行、保障措施得力。
(3)編制土地復墾方案通過相關主管部門組織的評審,取得該項目土地復墾評審意見表;
(4)編制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報告,繪制區域地質圖、地形地質圖、柱狀圖、剖面圖等圖件,組織專家評審報告,取得專家論證意見;
(5)編制符合項目實際情況的社會穩定性評價報告,取得該項目最終成果;
(6)對項目永久占地部分進行現狀調查,協助甲方辦理失地農民社保調查,對建設項目征地報批材料組卷,進行逐級上報審批,最終取得該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
(7)對該項目臨時占地范圍進行實地測量,出具臨時用地勘測定界報告及相關圖紙;
(8)負責對項目臨時用地資料組卷,編制臨時用地報告,取得項目臨時用地批復;
(9)編制規劃條件報告,通過專家論證,取得規劃條件論證意見;
(10)按照國家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要求,完成國有土地劃撥手續的辦理,進行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等工作,提交相應成果文件并辦理成果審查與入庫,在規定的服務期限內完成不動產(土地)登記發證代理服務,取得項目不動產權證書;
(11)編制項目送出線路規劃選址報告及相關圖件,并通過相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家論證,取得專家意見。
(12)投標人應充分考慮本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難點與重點問題,在投標文件中需對難點與重點問題進行詳細分析,有針對性的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或方案。
2.1.3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5個月內取得項目建設用地和臨時用地的批復;項目建設用地批復后,1個月內取得不動產權證書。
2.1.4質量要求:投標人完成本項目各項最終成果報告及資料必須符合相關規程規范,符合國家、省、市各級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和規定,并取得本項目各環節所有最終成果資料。詳見招標文件。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測繪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城鄉規劃編制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建設用地報批技術咨詢服務或建設用地報批綜合資料編制服務或建設用地資料綜合服務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3-0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3-0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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