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為保證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正常生產運行及檢修處置,現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承包單位承擔固廢短倒運輸業務,滿足日常生產運行、檢修處置要求。
2.1.2招標范圍:
序號 |
名稱 |
數量(噸/天) |
性質 |
短倒車輛配置數量 |
短倒 距離 |
備注 |
||||
水份w% |
粘車情況 |
數量 |
配置 |
|||||||
1 |
氣化粗渣 |
正常700~1000 |
50% |
否 |
7輛 (5臺氣化爐運行、24小時連續接渣,同時5輛接渣、2輛短倒) |
重型自卸貨車(前四后八或后八輪) |
<2 |
按車輛包月單價結算
|
||
2 |
氣化細渣 |
正常400~600 |
>60% |
是 |
6輛 (24小時連續接渣,同時4輛接渣、2輛短倒) |
重型自卸貨車(后八輪)
|
<2 |
|||
3 |
氣化濾餅 |
正常9~10 |
40~50% |
是 |
<2 |
|||||
4 |
氣化煤泥 |
正常15~30 |
>60% |
是 |
<2 |
|||||
5 |
石灰污泥(含凈水廠污泥) |
正常40~70 |
40~50% |
是 |
2輛
|
<3 |
||||
6 |
生化污泥(干化) |
正常7 |
<30% |
否 |
<3 |
|||||
非正常工況下濕污泥 |
—— |
含水 |
是 |
<3 |
||||||
7 |
熱電鍋爐渣 |
正常80~120 |
含水 |
否 |
<1 |
|||||
8 |
落地粉煤灰、石子煤、檢修污泥等倒短 |
1000~1500噸/年
|
污泥含水 |
是 |
<3 |
|||||
9 |
臨時倒短用車 |
600個臺班 |
污泥、煤、煤泥等 |
是 |
600個臺班 |
重型自卸貨車(前四后八或后八輪) |
<3 |
按車輛臺班費結算 |
||
合計 |
—— |
正常約67萬噸/年 |
服務期限內包月固定用車共計15輛、臨時短倒用車600個臺班。 |
|||||||
備注:招標方正常運行期間使用15輛短倒車輛,投標方為了滿足以上正常運行和招標方質量技術要求而自身增加的車輛和人員不再另外付費;投標方在此基礎上還需設置至少2輛備用車輛,以防運行期間車輛加油、檢修、故障等突發情況,保障招標方穩定運行。每年停工檢修時間預計約為1個月,檢修前后的短倒包月車輛數量將隨停開工過程減少或增加,按照招標方通知為準。包月車輛按包月價格結算,臨時短倒用車按臺班費結算,備用車輛不結算費用。
2.1.3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2 其他:2.2.1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并開始執行之日起20個月(計劃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12月14日)。
2.2.2服務地點: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烏魯木齊市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須涵蓋道路普通貨物運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500萬元的煤化工裝置或石油化工裝置或電力裝置的粉煤灰或鍋爐渣或氣化渣或石灰污泥運輸服務合同業績1份,且已履約完成。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運輸車輛不少于17輛,車型要求為重型自卸貨車,環保排放要求達到國六標準,投標人須提供相關車輛證明資料和隨車清單。
a、如為自有車輛,投標文件內提供車輛登記證/行駛證和隨車清單。
b、如非自有車輛,投標文件內提供車輛登記證/行駛證、隨車清單和租賃合同/協議。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2-28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3-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