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豫直流二期2標段100萬千瓦“光伏+光熱”海南州共和塔拉灘
10萬千瓦光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名稱:青豫直流二期2標段100萬千瓦“光伏+光熱”海南州共和塔拉灘10萬千瓦光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項目
合同編號:合同商談時確定
招標項目編號:DNYZC-2025-02-01-624
甲方:綠動光電
黃河水電物資 受委托就青豫直流二期2標段100萬千瓦“光伏+光熱”海南州共和塔拉灘10萬千瓦光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中標后與綠動光電 簽訂合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1招標范圍與項目概況
1.1.1招標范圍
青豫直流二期2標段100萬千瓦“光伏+光熱”海南州共和塔拉灘10萬千瓦光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項目。
1.1.2項目概況
青豫直流二期2標段100萬千瓦“光伏+光熱”海南州共和塔拉灘10萬千瓦光熱項目位于省海南州千萬千瓦級新能源基地(一區兩園)光電園區內,場址距共和縣以南約27㎞。場址區中心坐標為北緯36°04'17.25",東經100°29'15.31",海拔高程約為2960m,G214國道和共玉高速緊鄰場址區北側。本項目占地面積約為4.41km2。場址區內地勢平緩開闊。
本項目擬建1×100MW熔鹽塔式光熱電站,配置12h熔鹽儲熱系統,配套建設80萬平米定日鏡場。
以上工程量按最終確定的設計文件工程量為準。
1.2主要工作內容及成果資料提交
1.2.1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對設計單位編制的“青豫直流二期2標段100萬千瓦“光伏+光熱”海南州共和塔拉灘10萬千瓦光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審查;
(2)以現場/視頻方式召開評審會;
(3)提交書面評審意見。
1.2.2成果資料提交:
中標人向招標人提交通過審查的“青豫直流二期2標段100萬千瓦“光伏+光熱”海南州共和塔拉灘10萬千瓦光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評審意見”紙質版4份、電子版1份(PDF格式)。
如中標人不按協議條款及招標人的要求執行,服務期限、評審質量等達不到招標人的要求,招標人有權勒令中標人整改,相應責任由中標人負責。
1.3項目實施地點及工期
1.3.1項目實施 場址區中心坐標為北緯36°04'17.25",東經100°29'15.31",海拔高程約為2960m,G214國道和共玉高速緊鄰場址區北側。
1.3.2工期要求
合同簽訂生效,招標人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后10日內完成審查,審查會后,出具可行性研究報告會議紀要文件;招標人和設計單位根據會議紀要內容,補充完善會議紀要中提出的問題,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后,招標人提交修編報告,投標人在收到招標人提交的修編報告后召開收口會,確定所有意見修改落實后,15日內提交紙質版書面評審意見。
1.4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甲方單位自有資金實施,資金已落實。
1.5投標人資格要求
1.5.1法人資格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及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具有工程咨詢單位乙級(包含乙級)以上資信證書。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和分包。
1.5.2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 )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5.3人員要求
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應由審查單位中取得電力行業高級職稱的全職工作人員,作為審查主持人和主要審查人員。
1.6業績要求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5年內,已完成至少1項光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業績(附合同復印件)。
1.7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8現場踏勘
本項目招標人不組織現場踏勘。
1.9招標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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