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山西公司榆次熱電沁水光伏項目基于機器視覺的光伏電站工程無人機智能驗收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在光伏電站建設過程中,工程驗收作為檢驗基建是否符合施工質量標準和設計指標的重要工作,是光伏電站工程順利投運的關鍵一環,驗收的工作效率和效果直接關系到投產進度及投產后的運維成本,對電站的可靠安全運行有重大意義。在光伏電站施工中,由于大部分光伏電站地處荒漠、山地、水上及采礦沉降區等復雜環境中,傳統人工驗收不僅耗時費力,還需在復雜的地形中反復穿行,極大增加了工作量和難度;由于樁基礎分布范圍廣、數量大,人工檢查不僅容易出現遺漏,還存在效率低下的問題;另一方面,具有光伏電站施工驗收作業資質的人員緊缺,部分人員缺少現場實際經驗,存在驗收人員工作強度大,驗收質量低的情況。為實現高效、靈活的驗收方式,亟需開展基于機器視覺與圖像比對的光伏電站工程智能驗收方法研究,提高工程驗收效率和驗收質量。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研發1套光伏電站工程驗收智能管理系統,通過構建光伏電站工程驗收典型缺陷庫和工程驗收輕量化模型,建立基于云邊協同的光伏電站工程智能驗收系統,實現工程驗收缺陷快速識別、智能分類及工程質量評價。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2.3.1主要研究內容
2.3.1.1光伏電站施工工程驗收缺陷庫構建
2.3.1.2基于邊緣計算的工程驗收圖像缺陷識別方法研究
2.3.1.3基于云邊協同的光伏電站工程驗收智能管理系統研發
2.3.2預期目標
2.3.2.1構建工程驗收缺陷圖像庫,提高后續模型訓練的準確度
2.3.2.2研究輕量化缺陷識別算法,實現缺陷圖像的實時識別、判斷、告警及輔助決策
2.3.2.3研發基于云邊協同的光伏電站工程驗收智能管理系統,提升工程驗收的數字化、智能化水平
2.4 項目總工期:2025年12月前完成項目研究、實施成果交付、驗收工作(如因招標人現場設備、機組運行情況不具備實施條件,影響工期的經雙方確認后工期可適當順延)。
合同簽訂10日內,投標人必須提供一份詳盡的項目進度計劃表,包括方案設計、材料采購及運輸等項目清單給招標人,由招標人確認。
(1)合同簽訂后1月內,完成項目第一次聯絡會,現場調研、勘察。
(2)合同簽訂后2月內,完成設計研發方案和實施方案確立,并經招標人審核通過。
(3)合同簽訂后4月內,完成光伏電站施工工程驗收缺陷庫構建。
(4)合同簽訂后6月內,完成基于邊緣計算的工程驗收圖像缺陷識別方法研究;
(5)合同簽訂后7月內,完成基于云邊協同的光伏電站工程驗收智能管理系統研發;
(6)合同簽訂后9月內,完成知識產權成果申報并進入實質審查;
(7)合同簽訂后10月內,完成硬件設備安裝調試、軟件開發部署、系統試運行及使用培訓;
(8)2025年12月份完成項目自驗收,項目交付。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電力方面故障診斷分析或電力設備運行狀態監測或電力方面圖像處理或電力方面無人機巡檢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用戶證明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若投標人有相關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項目課題的可以提供計劃任務書代替,并附已履約完成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電力方面故障診斷分析或電力設備運行狀態監測或電力方面圖像處理或電力方面無人機巡檢的科技項目開發(研發)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2-2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3-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