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 2025年內控合規、電力立法服務、保供電能力評估、保障應急演練、運營監控數據分析等中介服務項目采購公告
(采購編號:CG2700062001985951)
1.采購條件
本采購項目廣州 2025年內控合規、電力立法服務、保供電能力評估、保障應急演練、運營監控數據分析等中介服務項目,采購人為廣東廣州 ,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采購。
2.項目概況和采購范圍
2.1項目概述:標的1,廣州 2025年內控合規項目:根據國務院國資委《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關于加強中央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與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為進一步落實《中共黨組進一步加強監督控制功能意見》工作部署以及廣東電網公司有關內控合規管理融入監督控制體系等要求,委托第三方對我局內控合規、監督控制的體系建設和風險管理開展檢查、評價,協助完善內控合規管理體系,提高控制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促進經營管理依法合規。
標的2,2025-2026年廣州地區推進電力立法服務項目:1.修訂《廣州市供電與用電管理規定》,彌補《廣州市供用電條例》未盡事宜如用戶電力資產管理責任等內容,研究融入《能源法》、《供電營業規則(修訂)》等政策舉措,為《廣州市供用電條例》的實施保駕護航,全面提升我市用電營商環境和供電服務水平創造良好法治環境。2.針對南沙區的電力供應制定南沙供用電管理規范等政策文件,提出具有創新性的規定與做法,更好地銜接港澳灣區規則,保障南沙在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
標的3,十五運會和殘特奧會場館保供電能力綜合評估:按照國家能源局《重大活動電力安全保障工作規定》(國能發安全〔2020〕18號)、《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保供電管理規定》要求,配合廣州 對十五運會和殘特奧會供電保障開展保電活動提升服務,工作內容包括專家調研指導、場館現場檢查,場館全鏈路重要技術管理資料評審、保供電能力工作綜合評估等。實施主要內容如下:1. 專家調研指導。邀請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專家、廣東省能源局專家庫專家、電力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的持證專家或具備同等資質的專家組成專家調研組,召開專家座談會,總結籌備過程難點和不足,提出意見和建議。2. 場館現場檢查。選取十五運會和殘特奧會重要場館,堅持“點、線、面”全方位現場檢查,以省市執委會發布相關檢查規范為依據,結合專家經驗,每個保電重要場館提供不少于1次專家檢查,現場檢查后提交問題清單。3.場館全鏈路重要技術管理資料評審。梳理場館全鏈路重要技術管理資料編制要點和審核評估重點,對上述資料全面分析列明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建議。4. 場館保供能力綜合評估。根據現場檢查情況和技術管理資料評審情況,組織編制場館保供電能力評估總結報告、重要技術管理資料評審報告,分析供電保障籌備過程中發現的亮點和不足,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和意見。場館保供電能力評估總結報告和技術管理資料評審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評估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整改建議等。5. 項目結束后,針對所有場館出具場館保供電能力評估總結報告、針對評審的重要技術管理資料出具技術管理資料評審報告。
標的4,十五運會和殘特奧會核心場館供電保障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服務,按照《電力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導則》(國能綜通安全〔2022〕124號)《廣東應急管理辦法》,對十五運會和殘特奧會核心場館開展電力保障綜合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響應速度和處置能力,查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及薄弱環節,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適用性和操作性。開展演練前期策劃、工作方案制定、演練腳本編寫、演練實施、演練評估,配合開展演練組織、演練聯動等技術服務。實施主要內容如下:
1. 前期策劃。邀請不少于2名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組建的電力應急專家庫成員,以及預案涉及政府部門、電力監管機構和其他相關單位人員評審局十五運會和殘特奧會相關專項應急預案,明確演練任務,做好演練手冊(含指揮手冊、觀摩手冊等)與演練評價表單等支撐性資料的編排、印刷;編寫與演練相關的多系統整合、演練會場、處置現場的技術保障方案,確保演練現場展示、通訊信號、網絡傳輸等穩定可靠;編制工作方案。根據演練工作方案,制定演練計劃,明確進度安排,嚴格按節點推進。
2. 應急演練過程控制。演練聯動機制,協助對接內部參演部門與外部各參演單位,協助編制專業演練腳本和組織桌面推演,確保各分子場景、腳本有效銜接;演練內外溝通,配合協調各參演單位嚴格按節點完成各項演練任務,配合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及時協調解決問題。
3. 預演。預演實施過程中全程跟蹤記錄,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將預演情況反饋至應急演練會場。組織做好演練相關的多系統整合、演練會場、處置現場的技術保障;落實預演工作要求,各關鍵預演項目由專家評估演練效果,為正式演練打下堅實基礎。
4. 正式演練。正式演練實施過程中全程跟蹤拍攝;組織做好演練相關的多系統整合、畫面顯示、通訊技術、導調控制、演練會場、處置現場的技術保障;落實正式演練工作要求,確保高質量完成演練;邀請權威專家進行現場評價。
5. 成果總結。組織編制應急演練評估報告;圍繞應急演練主題,編制演練成果手冊并做好發放;提供應急演練的支持保障服務,包括演練協同組織策劃、演練場地布置、演練過程記錄及演練評估等。
標的5,2025年企業運營監控數據核查與分析項目:自2016年成立局運監中心以來,我局在指標監控、異動管控等方面穩步推進,通過兩級運監,實現對關鍵指標任務的常態化監控與分析,及時預警并閉環管控,逐步成為全局業務橫向協同的有效平臺和精益化做實做細的重要抓手。
為進一步深化我局運營監測分析工作,2025-2026年將繼續推進該項工作,同時按照網省公司和我局工作要求,結合網省公司指標庫、省戰略運行管控平臺固化指標任務體系、廣州局組織績效考核、標桿 等工作內容,完善廣州局運營監控指標清單及異動規則,并據此對相應的數據收集模板等進行優化,動態開展企業運營監控工作。
2.2采購范圍:標的1,廣州 2025年內控合規項目:
(1)協助完善廣州局內控合規管理體系,按要求協助更新內控合規管理文件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內控管理手冊、流程關鍵風險庫、內部評價手冊、內控重要崗位清單等。
(2)根據廣州局工作要求及安排,圍繞3-5個業務領域到局本部及所屬單位開展現場內控合規檢查;按需開展專項合規調查、不相容崗位檢查。協助編制內控合規檢查方案,開展內控缺陷識別和風險評估,形成內控合規檢查工作成果。
(3)根據廣州局工作安排,協助開展合規監督成效評價,協助編制年度內控自評報告。
(4)協助開展內控合規體系與監督控制體系的融合研究,包括協助完成《業務部門合規管理履職清單》與《崗位說明書》融合;對廣州局建立基于崗位合規的內控管理機制提供專業意見,并協助編寫內控合規體系深化成果材料,協助廣州局參與國內相關行業協會的各類成果推薦評選活動。
標的2,2025-2026年廣州地區推進電力立法服務項目:本項目內容包括南沙供用電規范性文件制定、《廣州市供電與用電管理規定》修訂兩項工作,各占本項目費用的50%。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南沙供用電規范性文件制定:1.梳理相關的法律、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企業制度;2.開展調研,編制調研報告,研究南沙在粵港澳大灣區涉電規則銜接出具報告;3.根據調研及征求意見工作情況,起草立法文件內容;4.就草稿征求及梳理各方意見,完善內容;5.參加立法進程的各種聽證會、討論會;
6.提供各類法律文件;7.其他與本項目相關的法律服務。
(二)《廣州市供電與用電管理規定》修訂:1.梳理相關的法律、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企業制度;2.開展調研,編制調研報告;3.根據調研及征求意見工作情況,起草立法文件內容;4.就草稿征求及梳理各方意見,完善內容,撰寫立法說明等文件;5.參加立法進程的各種聽證會、討論會;6.提供各類法律文件;
7.其他與本項目相關的法律服務。
標的3,十五運會和殘特奧會場館保供電能力綜合評估:1.項目實施方案、實施計劃。2.場館供電能力評估計劃和調研檢查表。3.場館保供電能力評估總結報告 。4.保電場館重要技術管理資料的評審方法和要點、制定評審計劃。5.場館全鏈路重要技術管理資料評審報告。
標的4,十五運會和殘特奧會核心場館供電保障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服務:項目開展內容及完成成果:1. 應急預案演練腳本。2. 應急預案演練指導手冊(含指揮手冊或觀摩手冊等)。3. 應急演練評估報告。4. 應急演練成果手冊。5. 其他與前期策劃、過程控制、正式演練與成果總結相關的資料。
標的5,2025年企業運營監控數據核查與分析項目:本項目實施開展的主要內容如下:1.根據實際需求,更新日看板展示指標收數模板;2.根據展示需求,每日收集并處理日看板數據,收集形式包含線下和線上,并發布日看板;3.根據異動規則要求,每月常態開展相應指標任務的數據收集,收集形式包含線下和線上;4.結合異動規則,處理收集到的數據,并輸出相應異動通知單;5通過運營監控系統發布異動通知單并跟蹤閉環;6.編制局層面及各單位異動月報并發布;7協助開展戰略運行管控平臺實用化工作。
2.3項目實施
2.4采購分類:專項。
2.5項目類別:服務。
2.6標的清單:
序號 | 標的名稱 | 標包名稱 | 預計采購金額(萬元) |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 | 工期/服務期 | 是否特殊包 | 響應保證金 | 是否開展網絡安全審查 |
1 | 標的1:廣州 2025年內控合規項目 | 廣州 2025年內控合規項目 | 39 | 39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 | 否 | / | 否 |
2 | 標的2:2025-2026年廣州地區推進電力立法服務項目 | 2025-2026年廣州地區推進電力立法服務項目 | 40 | 40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 | 否 | / | 否 |
3 | 標的3:十五運會和殘特奧會場館保供電能力綜合評估 | 十五運會和殘特奧會場館保供電能力綜合評估 | 38 | 38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 否 | / | 否 |
4 | 標的4:十五運會和殘特奧會核心場館供電保障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服務 | 十五運會和殘特奧會核心場館供電保障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服務 | 45 | 45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 否 | / | 否 |
5 | 標的5:2025年企業運營監控數據核查與分析項目 | 2025年企業運營監控數據核查與分析項目 | 32 | 32 | 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 否 | / | 否 |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