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人:青海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業主(或買方):青海橋頭鋁電有限責任公司
立項情況:已立項
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由青海橋頭鋁電有限責任公司利用自有資金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青海省西寧市大通縣青海橋頭鋁電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規模:按照消防相關規范,負責項目總體布置,購置及安裝獨立煙感探測器、實時火警報警、增加應急指示及疏散指示燈具等,詳見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交貨期/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備貨期為10 個日歷天,自開工許可辦理完成之日起現場施工期為60 個日歷天,合計70 個日歷天內完成現場施工并交付需方使用,詳見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招標范圍
2.2.1 按照消防相關規范,提供項目總體布置圖。
2.2.2 根據建筑物的結構和使用功能,按照消防相關規范,確定火災探測器的類型和安裝位置,在公司
一、二期共計3 個食堂、4 棟宿舍樓內按規范要求配置安裝獨立式感煙探測器共計約665 個,當有火災發生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準確、及時地檢測火災并發出警
報。配置安裝疏散指示標志(疏散指示燈具共205 具,安全出口燈具60 具),指示人員當前所在位置及緊急疏散方向。配置安裝足量的應急照明燈共計約200 具,滿足緊急狀態下人員疏散照明需求。實際數量不得少于上述需求數量且滿足項目實際需求。具體詳見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國” 網站網站查詢為準, 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3 投標人近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3.5 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3.6 投標人沒有處于青海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4. 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4.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和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具備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
4.2 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3 近18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近12 個月在集團公司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4.4 業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近5 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簽訂時間為
準),具有不少于2 項相似工程業績(附合同復印件,須包括合同首頁、供貨范圍(規格和
型號、主要技術參數、數量)、簽字蓋章頁)。
4.5 投標人擬派一名項目經理必須具有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且具有安全生產考
核合格證書(B 證);
4.6 投標人擬派一名專職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必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
證書(C 證);
4.7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8 其他要求詳見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5.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5 年02 月21 日至2025 年02 月28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