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冶煉廢活性炭環保管理調研評估報告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黃金冶煉廢活性炭環保管理調研評估報告(招標編號:CNGZB-2025-141)已由相關部門批準,采購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 此項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提升項目的第4項工作。需要提供的技術服務包含:資料調研、技術調研、采樣檢測、技術評估,并最終提交研究報告。
2.2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
①須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效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三證合一”件,且在有效期內。
② 須具有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CMA)證書。
(2)業績最低要求:
須提供近5年內不少于3個相近業績的證明文件(合同掃描件)。
(3)財務要求:
提供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3年,則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審計報告)。
(4)信譽要求:
①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②最近三年內未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服務質量問題。
③未被列入中國黃金集團公司“黑名單”且處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