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兒童疾病臨床診療中心建設項目(昆明市兒童醫院二期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云南省兒童疾病臨床診療中心建設項目(昆明市兒童醫院二期建設項目)”已由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云南省兒童疾病臨床診療中心建設項目(昆明市兒童醫院二期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昆發改社會 【2024】365 號)批準建設。項目
2.項目概況
2.1項目
2.2 建設 2.3招標范圍 完成云南省兒童疾病臨床診療中心建設項目(昆明市兒童醫院二期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設計部分:包含但不限于現場踏勘、現場數據和信息收集、施工圖設計、施工過程中的優化設計、提供全套施工圖設計成果及各專業BIM設計模型、完成圖紙審查并取得審圖合格證、景觀綠化等、專項設計(如基坑支護、醫療工藝等)及二次深化設計、組織專家咨詢、組織專家論證并通過專家評審、全套成果資料制作、配合辦理報批報建、全過程駐場服務、參與項目各階段驗收、缺陷責任期內的相關后續服務等全過程設計服務及協調工作。 (2)施工部分: ①經發包人確認下發的施工圖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場地平整(包括管網改遷等)、苗木移栽、燃氣遷改、臨水臨電、臨時排水排污、臨時道路、基坑土石方及基坑支護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結構工程、砌體工程、地面工程、樓梯間欄桿工程、門窗工程、屋面工程、保溫工程、外墻裝飾工程、消防工程、建筑裝飾裝修、防水工程、建筑給水排水、建筑電氣、暖通工程、電梯設備、扶梯設備及安裝、智能化工程、標識導視系統、室外附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圍墻、門衛房、泵房、垃圾轉運站等項目市政配套的接駁)、室外排水系統、人防設備制作安裝及戰時通風系統、中水處理、雨水收集系統工程、防雷工程、室外電氣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部分供電系統土建部分、室外照明系統等)、景觀綠化工程、建筑燈光亮化、燃氣、室外給排水、機械停車位、停機坪、污水排污處理系統(站),室內外供氧系統(包括正、負壓及氧氣),變配電設施、隔震層、鋼構架、連廊鋼結構、抗震支架、充電樁、標識標牌、太陽能、空氣源熱泵、醫療專項(手術室、實驗室、防輻射、磁屏蔽工程、凈化工程、凈水工程等)及市政配套工程等實現功能的所有施工工作,滿足項目開展所需要的水、電接入工程,并負責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歸檔,配合辦理工程建設相關行政審批等服務和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 ②完成經發包人確認下發的施工圖所包含的配套設備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等相關工作; ③施工過程中依據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模型,根據建設單位要求及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應用:管綜優化、建筑裝修調整,機房布置等 BIM 應用,并最終交付與現場一致的竣工模型。 ④配合招標人辦理施工所需的相關證照及行政審批手續; ⑤配合公共服務設施的產權辦理及移交相關職能部門。 2.4招標規模:云南省兒童疾病臨床診療中心建設項目(昆明市兒童醫院二期建設項目)計劃新建住院綜合樓64106.79平方米(其中:地上51384.65平方米,地下12722.14平方米),新增床位400張。主要建設住院、醫技業務用房,以及相關配套設施等。項目計劃總投資約 5.5 億元。具體實施規模及投資以實際實施為準。本項目工程總承包投資概算:47823.385萬元(其中:設計費金額為700.495萬元,建安工程費金額為 47122.89萬元)。 2.5 計劃工期:1095日歷天(含設計工期,具體以發包人要求為準),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2.6 質量要求: (1)設計質量標準:設計成果須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國家強制性標準條文,滿足現行的建筑工程建設標準、設計規范(規程)和規定的設計文件編制的深度及招標人要求,所有設計成果文件均必須通過審批及審查并獲得施工圖審查合格證。 (2)施工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準》(GB50300-2013)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規程》 (DJB53/T-23-2014)等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相關標準及規范要求,并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確保一次性驗收合格。
(3)執行《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GB-T50358-2017)及國家、省、市現行法規、規范的相關規定。 2.7發包方式:工程總承包(EPC)。 2.8資格審查方式:本次招標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 2.9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單位,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注:若為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中雙方均需提供); 3.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有以下施工資質和設計資質: 3.2.1設計資質: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及以上資質;(注:若為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中負責具體設計任務的成員單位須具備) 3.2.2施工資質: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注:若為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中負責具體施工任務的成員單位須具備); 3.3財務要求: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第三方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則提供成立至今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第三方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若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成立至今內部自行編制的財務報表或情況說明或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文件或銀行開具資金證明文件。(注:若為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中雙方均需提供) 3.4項目總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 (1)項目總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要求:擬派往本項目的項目總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建筑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雙簽合格)且注冊在本單位,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須為投標單位本單位人員,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連續三個月繳納社保證明和勞動合同,且未擔任其他正在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總負責人或施工項目經理(提供承諾書)。 (2)設計負責人要求:擬派往本項目的設計負責人須具備有效的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具備高級及其以上技術職稱,須為投標單位本單位人員,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連續三個月繳納社保證明和勞動合同。 3.5擬配備項目施工管理人員要求:項目管理團隊人員應符合招標文件中《施工現場專業(管理)人員配備表》的要求,管理團隊人員須為投標單位本單位人員,施工技術負責人具備高級及其以上技術職稱,安全員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擬派項目管理團隊人員均須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連續三個月繳納社保證明和勞動合同。 3.6信譽要求: (1)當前未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標人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提供承諾書,若為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中雙方均需提供);(2)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發布。 7. 注:您目前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登錄網站會員區可查看招標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載報名表格等詳細內容!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咨詢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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