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翠屏區菜壩鎮光華空心頁巖磚廠剩余報廢資產處置 |
標的名稱 | 宜賓市翠屏區菜壩鎮光華空心頁巖磚廠剩余報廢資產處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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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 GR2025SC1000514 | 轉讓底價 | 11.4775 萬元 |
價格說明 |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02-11 |
是否聯合轉讓 | 否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2-17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涉及優先權 | 不涉及 |
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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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資產概況 |
一、轉讓標的項目位于宜賓市菜壩鎮光華村,《資產清單》僅供參考,處置資產以實物現狀成交。該批資產涉及糾紛,競拍前務必聯系了解清楚處置資產情況。
二、競價規則:本項目采取動態報價方式,意向受讓方在公告期內報名成功后即可參與報價,限時報價期為公告期,延時報價期開始時間為公告截止日當日17:00。 三、競價參數:延時報價期??120 ??秒/輪,加價幅度為?200 ????元或?200 元的整數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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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資產數量 | —— | |||||||||||||
轉讓方承諾 | ||||||||||||||
一、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發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其他事項 1.本網站項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官網 展示; 2.本網站披露的與競價相關的“最小加價幅度”、“保留價”等參數,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有權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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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簡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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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轉讓底價 | 11.4775 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與交易相關其他條件 |
一、本次交易通過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宜賓專用賬戶結算,西南聯交所在確認已收到應結算交易價款、轉讓方、受讓方應付的服務費用并出具《交易憑證》后個工作日內辦理交易價款劃轉。
二、受讓方應于系統確認成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讓方應于《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_5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成交價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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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境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
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非法人
境內其他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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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提交材料 | 根據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內提供相應報名材料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次轉讓標的項目位于宜賓市菜壩鎮光華村,處置物資參考《資產清單》。《資產清單》僅供參考,標的實物資產在現場以實際交割現狀為準。本次處置金額不含稅。 2.?本次光華磚廠關閉后資產涉及、設備、窯爐、脫硫塔等構筑物拆除,拆除費用由受讓方承擔。拆除過程中根據轉讓的意見進行拆除,不得損壞大棚等相關構建物。受讓方務必現場查勘清楚了解資產現狀及拆除要求。 3.本次處置為受讓方自行裝運,處置資產不存在擔保、租賃、抵押。意向受讓方在報名前須到現場進行實地勘探,應自行或聘請專家對標的及標的相關資料進行全面勘察、鑒定,并充分了解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及瑕疵,如有疑問,意向受讓方應在報名前向轉讓方提出。受讓成功后現場按資產現狀進行交付,不影響本次成交及成交價格。 4.意向受讓方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報名后,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瑕疵及公告內容,成交后,受讓方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進行資產移交。 5.意向受讓方成功受讓后,標的的裝卸、搬遷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建渣清運、倒場費用、環境保護費、清場費用、運輸費用等)均由受讓方負責,在此過程中對轉讓方造成的損失由受讓方承擔。 6.意向受讓方成功受讓后,并簽訂《資產搬運安全協議》。在裝卸、搬遷過程中需滿足政府對消防、環境、安全、衛生等相關要求,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受讓方承擔。 7.意向受讓方成功受讓后,受讓方清場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和一切責任,同時要保證轉讓方、當地居民的建筑物及農作物不能受到損壞,一旦出現損壞情況,受讓方要對轉讓方進行經濟賠償。 8.意向受讓方報名前,須知悉轉讓方擬訂的《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轉讓方指定賬戶交納履約保證金5 萬元整,該保證金待所有廢舊物資完成清理、裝卸、清場等施工作業且無安全事故、無爭議后10個工作日內予以全額無息原渠道退還。 9.涉及相關產生的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由轉、受雙方各自承擔。 10.其他事項詳見《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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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不參與 | |||||||||||||
保證金條款 | 交納金額 | 5 萬元 | ||||||||||||
保證金說明 | —— | |||||||||||||
交納截止時間 | 2025-02-17 17:00:00 | |||||||||||||
交納注意事項 |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交納方式:轉賬支票、電匯、網銀等。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一、確認受讓方后保證金處置 ?意向受讓方經本所確認為受讓方后,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沖抵其應向本所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轉為交易價款。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 ?二、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轉讓方或交易相關方的商業機密,侵害轉讓方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或交易所交易規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讓方被確認投資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競買程序的; 5.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轉讓方或本所造成損失的; 7.意向受讓方經本所確認為受讓方后,受讓方未按約定時限簽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簽訂后,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 9.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10.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受讓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1.其他依據交易所交易規則或法律規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 ? ?三、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經轉讓方書面告知,本所依據本公告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受讓方和轉讓方應支付的服務費用 ? ? ?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至轉讓方的指定賬戶。 ? ? 四、保證金的處置,不影響守約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違約方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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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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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個工作日 | |||||||||||||
無合格意向受讓方 | 自動重新掛牌 項目自動終結后自動重新掛牌公告期5個工作日 | |||||||||||||
有合格意向受讓方 | 動態報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