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安徽公司宿州電廠廠內分布式光伏三期6.062MWp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宿州熱電有限公司廠內分布式光伏三期發電項目。擬在 宿州公司廠內建設總容量為5.65MW的光伏項目, 宿州公司廠內三期9個水泥混凝土屋頂、3個彩鋼瓦屋頂和6個車棚以及4塊空地建設光伏電站,擬采用N型550Wp/610Wp/630Wp 單晶硅組件9804塊,預安裝總容量為5.65MW(直流側裝機容量6.062MWp,交流側容量 5.65MW)中型光伏系統,本項目以7回并網線路接入 宿州電廠廠用電系統備用間隔,其中2回6千伏并網線路接入容量4.13MW,并網點分別為:一回電纜線路接入電廠6kV廠用電公用段甲段備用間隔(1.57MW),一回電纜線路接入電廠6kV廠用電公用段乙段備用間隔(2.56MW);5回0.4千伏并網線路接入容量1.52MW。一回電纜線路接入至B廠前區630kVA變壓器低壓側備用間隔。一回電纜線路接入4號A輸煤配電間2000kVA變壓器低壓側備用間隔。一回電纜線路接入原水配電間800kVA變壓器低壓側備用間隔。一回電纜線路接入鹽水配電間2000kVA變壓器低壓側備用間隔,一回電纜線路接入廠內原有1600kVA箱變低壓出線備用間隔。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包括但不限于:1)擬建光伏屋頂進行承載力復核驗算并出具評估報告、屋面防腐防水修復、分布式光伏發電、檢修及運輸道路、施工用電和用水臨建設施、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設施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設計(含初步設計及相關評審)、設備及材料采購、制造、供貨、運輸及儲存、土建(包含車棚7300㎡左右瀝青地面硬化)、光伏組件和逆變器拆除與移位改造(100kWp左右)、安裝、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涉網調試、試運行、辦理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消缺、培訓、竣工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保修和售后服務等,同時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2)擬建光伏屋頂的防水工作、建設期整個項目保險(包括建筑、安裝、設備、投標人人員及第三方人員)、依法合規處置項目施工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固廢及危廢并做好臺賬記錄;3)工程驗收(包含水保、安全設施、環保、消防、職業衛生、檔案等各項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4)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
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交初步設計)。本項目不分標段(包)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5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5MWp及以上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5MWp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2-0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2-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