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黃金集團建設 華東 春和景明工程總承包(EPC)項目一期公共區(qū)域精裝修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國黃金集團建設 華東 春和景明工程總承包(EPC)項目一期公共區(qū)域精裝修工程(招標編號:CNGZB-2025-037)已由中國黃金集團 相關部門批準,項目業(yè)主為中國黃金集團建設 華東 ,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 暫定開工時間為2025年4月1日。具體開工時間以項目經理部批準的開工時間為準
2.3工程概況:本項目位于壽縣城南新區(qū)隱賢路南側,通淝路東側,安豐路北側,眾興路西側,春和景明項目住宅用地,地塊用地面積87840.2m2,用地可規(guī)劃最大容積率≤2.0,建筑密度≤26%,綠地率≥40%,建筑限高54m
2.4招標范圍:春和景明工程總承包(EPC)項目一期圖紙范圍內公共區(qū)域精裝修工程,包括一期1#、2#、3#、5#、6#、7#、8#、9#、10#、11#、12#、13#、15#樓主樓及附屬地下所有地面鋪裝、天棚裝飾、墻面裝飾、強電、給排水及及各種燈具安裝等裝飾(除樣板房和15#一層),施工面積約9663.22 m2(此數據僅供參考,結算以實際數量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
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保持良好履約記錄、有能力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企業(yè)。
②具有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yè)績最低要求:
①具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經驗和具有足夠的技術、人員、設備實力,且具有良好施工信譽及經驗的施工單位。
②投標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內有類似項目經歷和業(yè)績(業(yè)績要求300萬及以上同類型工程,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驗收單,若未竣工工程需提供過程結算單及相應銀行流水),在設備、人員、資金和質量保證、環(huán)境保護、管理體系等方面有圓滿完成本項目的足夠能力
(3)項目經理最低要求:
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投標截止日未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經理或雖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經理但中標后能夠從其他項目撤出并擔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
(4)財務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3年,則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審計報告)。
(5)信譽要求:
①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②最近三年內未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③未被列入中國黃金集團公司“黑名單”且處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本工程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8)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要求。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