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山東新能源公司槐蔭吳家堡46兆瓦漁光互補發電項目施工總承包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山東省濟南市。
2.2 規 模: 槐蔭吳家堡46兆瓦漁光互補發電項目地址位于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三教堂村片區魚塘,本工程設計直流側裝機容量60.01996MWp,容配比為1.31,交流側上網容量為46MW,總占地面積約1200畝,同期建設一座110kV升壓站,負責完成光伏廠區的魚塘標準化改造,達到高標準魚塘建設標準并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驗收。投標人須負責在合同工期內完成全容量并網。投標人在簽訂合同后30日內,需完成至少80%的土地流轉工作。若項目實際并網容量低于合同簽訂容量,因土地不足等原因投標人需負責在本鎮區域內補充土地資源并承擔相關費用,在項目總工期內補足并網容量,并確保項目資源品質和工程質量不低于項目總體要求。本合同除暫估價及另有約定外,采用固定總價結算,該固定總價包括了項目至質保期滿之前所需的全部工作內容,包括并不限于項目所需的人工費、設備材料費、機械費、措施費、管理費、利潤、稅金、規費、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等所有投入以及工期延誤和其他明示或不可預見的所有風險、費用在內,為固定總價。合同結算總價=固定總價+暫估價+暫列金額。
2.3 標段劃分: 山東公司新能源公司槐蔭吳家堡46兆瓦漁光互補發電項目施工總承包項目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山東省濟南市。
2.5 計劃工期: 計劃于2025年3月1日開工(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最終確定時間為準),開工后210日歷天全容量并網,計劃2025年9月30日。
2.6 招標范圍:
1)光伏場區土建、設備安裝及調試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場地清理及場地平整;場區圍欄;進場道路及場內道路新建和改建;場區給排水工程;光伏組件固定支架基礎(樁基)采購及施工;設備基礎施工;光伏場區光伏組件、逆變器、箱變等電氣設備安裝及試驗;柔性支架、附件采購及安裝;場區電纜、光纜及電纜附件采購、安裝及試驗;集電線路電纜敷設工程;防雷接地工程;負責完成光伏廠區的土地流轉工作并完成魚塘標準化改造,達到高標準魚塘建設標準并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驗收。
2)升壓站土建、設備安裝及調試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升壓站圍墻;升壓站進站及站內道路工程;站區場地清理及場地平整;升壓站永臨結合備用電源系統采購、安裝、調試;生活、生產建筑工程;升壓站給排水工程;設備基礎工程;升壓站電氣安裝及調試工程;升壓站設備安裝及調試工程;升壓站室外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站內電纜溝;全站消防系統;采暖通風。升壓站與送出線路的分界為110kV升壓站送出線龍門架內全部設備安裝及調試。系統;視頻監控系統;聯合調試等升壓站全部土建、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
3)組件、逆變器、固定支架、主變、箱變、預制艙、無功補償、GIS配電裝置等集團框架設備(含核心元器件),嚴格按照集團與各廠家簽署框架技術協議執行,且技術參數不得降低,上述設備以暫估價形式包含于PC合同中,實際執行由項目公司在電商平臺下單采購或單獨采購,據實結算。由項目公司、PC總包方與設備廠家三方簽署合同;乙供設備材料優先采用華能集團框架、集采結果品牌,若采用華能集團框架、集采結果外產品,其技術參數不得低于華能集團框架協議技術參數標準,乙供設備材料需經招標人同意。
整個光伏項目的設備和材料的催交、運輸、接收、設備驗收、保管、二次搬運、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移交和管理等均由投標方負責。
4)工程質量涉及所有試驗、樁基檢測等,取得第三方防雷接地檢測報告、沉降觀測報告、消防備案、永臨結合備用電源系統手續辦理、給水(自來水或水井)系統手續辦理等。
5)相關民事問題的協調、臨時堆場租賃、設備和材料保管看護等。
6)臨時用地及按照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要求,對臨時用地進行原地貌恢復。
7)負責項目臨占地租用,配合開展用地、用林、電網等所有涉及合規手續辦理及協調,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性能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環、水保監理檢測專項驗收,職業健康、安全設施、消防、氣候可行性論證等驗收服務,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等各項服務等。具備項目投產運行所涉及的所有設備、材料及工程,以及建設過程安全、質量、進度、技術、造價、信息、檔案、消防等管理。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全部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等,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需配合協助招標人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統安裝、調試和應用等工作,同時應負責本項目智慧基建系統中不限于安全管理、質量管理、進度管理、質監管理、資料管理、視頻監控、物資管理、考勤管理、項目OA、綜合管理等功能。
本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明,但對于一個光伏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竣工驗收需求的建筑、設備、材料、安全標準及服務等,也應由承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2.6.1設備和材料供應/采購
組件、逆變器、固定支架、主變、箱變、預制艙、無功補償、GIS配電裝置等集團框架設備(含核心元器件),嚴格按照集團與各廠家簽署框架技術協議執行,且技術參數不得降低,上述設備以暫估價形式包含于PC合同中,實際執行由項目公司在電商平臺下單采購或單獨采購,據實結算。由項目公司、PC總包方與設備廠家三方簽署合同;乙供設備材料優先采用集團框架、集采結果品牌,若采用集團框架、集采結果外產品,其技術參數不得低于集團框架協議技術參數標準,乙供設備材料需經招標人同意。
整個光伏項目的設備和材料的催交、運輸、接收、設備驗收、保管、二次搬運、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移交和管理等均由投標方負責。
2.6.2中標人協助招標人完成項目開工決策程序;負責工程開工許可、施工許可證辦理以及環境保護方案、安全、消防、職業健康方案等方案的編制與實施;負責安全“三同時”、職業衛生“三同時”、環境保護與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施工備案;安全、環保、職業衛生過程監測。
2.6.3中標人負責工程保險購買(除安裝工程一切險)。
2.6.4項目施工及調試
負責本項目所有設備安裝、調試、試驗、土建工程施工(含臨建設施、障礙物、附著物清理及恢復)、試運行、移交生產、單體調試及分系統試運與整套啟動試運、質監驗收、試運行、保護定值計算及整定、達設計值投產、技術和售后服務、培訓、消缺、直至完成移交生產部門驗收所需完成的全部工作。
2.6.7驗收
根據國家、行業及華能集團相關規章制度,完成本項目所涉及的各類驗收。
2.6.8檔案管理
負責項目工程主要活動、重大事件、隱蔽工程、重要成果等聲影像資料管理,定期向檔案部門移交資料。
負責組織所有參建單位的工程檔案建立、工程檔案整理和移交存檔。
2.6.9關系協調
負責項目全過程與鎮縣等各級政府、項目所在的企業、國家電網等地方關系(含民事關系)協調。所有對外關系協調、施工產生的爭議處理及臨時用地、集電線路、變壓器及預制艙等設備占地、技術培訓(含運維規程)、青苗補償以及其他必要服務等(工作范圍及費用)均包含在總承包范圍內。
2.6.10質保期內的服務。
項目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及免費質保兩年內的消耗品;驗收整改等其他本項目相關的一切工作。
2.6.11其他
完成合同結算、配合招標人上級單位結算審計、配合完成工程結算、完成工程總結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2.6.12相關要求:
(1)本項目組織統一踏勘。
(2)本項目施工擬采用柔性支架,需進行柔性支架的二次設計及安裝;包含高標準魚塘建設、尾水處理的等水利項目設計及建設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同時具有以下資質:
(1)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承修類、承試類二級及以上資質;
(4)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今具有至少1項不低于40MW的光伏項目合同業績(須包含110kV及以上升壓站業績)。投標人須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工程范圍、簽字蓋章頁,必要時提供技術協議)等能夠證明上述具體要求的資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其他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壹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1項40MW及以上光伏項目業績,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1月24日09時00分起至2025年02月08日17時00分止。
新能源公司槐蔭吳家堡46兆瓦漁光互補發電項目施工總承包項目招標公告
本山東新能源公司槐蔭吳家堡46兆瓦漁光互補發電項目施工總承包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山東省濟南市。
2.2 規 模: 槐蔭吳家堡46兆瓦漁光互補發電項目地址位于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三教堂村片區魚塘,本工程設計直流側裝機容量60.01996MWp,容配比為1.31,交流側上網容量為46MW,總占地面積約1200畝,同期建設一座110kV升壓站,負責完成光伏廠區的魚塘標準化改造,達到高標準魚塘建設標準并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驗收。投標人須負責在合同工期內完成全容量并網。投標人在簽訂合同后30日內,需完成至少80%的土地流轉工作。若項目實際并網容量低于合同簽訂容量,因土地不足等原因投標人需負責在本鎮區域內補充土地資源并承擔相關費用,在項目總工期內補足并網容量,并確保項目資源品質和工程質量不低于項目總體要求。本合同除暫估價及另有約定外,采用固定總價結算,該固定總價包括了項目至質保期滿之前所需的全部工作內容,包括并不限于項目所需的人工費、設備材料費、機械費、措施費、管理費、利潤、稅金、規費、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等所有投入以及工期延誤和其他明示或不可預見的所有風險、費用在內,為固定總價。合同結算總價=固定總價+暫估價+暫列金額。
2.3 標段劃分: 山東公司新能源公司槐蔭吳家堡46兆瓦漁光互補發電項目施工總承包項目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山東省濟南市。
2.5 計劃工期: 計劃于2025年3月1日開工(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最終確定時間為準),開工后210日歷天全容量并網,計劃2025年9月30日。
2.6 招標范圍:
1)光伏場區土建、設備安裝及調試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場地清理及場地平整;場區圍欄;進場道路及場內道路新建和改建;場區給排水工程;光伏組件固定支架基礎(樁基)采購及施工;設備基礎施工;光伏場區光伏組件、逆變器、箱變等電氣設備安裝及試驗;柔性支架、附件采購及安裝;場區電纜、光纜及電纜附件采購、安裝及試驗;集電線路電纜敷設工程;防雷接地工程;負責完成光伏廠區的土地流轉工作并完成魚塘標準化改造,達到高標準魚塘建設標準并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驗收。
2)升壓站土建、設備安裝及調試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升壓站圍墻;升壓站進站及站內道路工程;站區場地清理及場地平整;升壓站永臨結合備用電源系統采購、安裝、調試;生活、生產建筑工程;升壓站給排水工程;設備基礎工程;升壓站電氣安裝及調試工程;升壓站設備安裝及調試工程;升壓站室外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站內電纜溝;全站消防系統;采暖通風。升壓站與送出線路的分界為110kV升壓站送出線龍門架內全部設備安裝及調試。系統;視頻監控系統;聯合調試等升壓站全部土建、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
3)組件、逆變器、固定支架、主變、箱變、預制艙、無功補償、GIS配電裝置等集團框架設備(含核心元器件),嚴格按照集團與各廠家簽署框架技術協議執行,且技術參數不得降低,上述設備以暫估價形式包含于PC合同中,實際執行由項目公司在電商平臺下單采購或單獨采購,據實結算。由項目公司、PC總包方與設備廠家三方簽署合同;乙供設備材料優先采用華能集團框架、集采結果品牌,若采用華能集團框架、集采結果外產品,其技術參數不得低于華能集團框架協議技術參數標準,乙供設備材料需經招標人同意。
整個光伏項目的設備和材料的催交、運輸、接收、設備驗收、保管、二次搬運、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移交和管理等均由投標方負責。
4)工程質量涉及所有試驗、樁基檢測等,取得第三方防雷接地檢測報告、沉降觀測報告、消防備案、永臨結合備用電源系統手續辦理、給水(自來水或水井)系統手續辦理等。
5)相關民事問題的協調、臨時堆場租賃、設備和材料保管看護等。
6)臨時用地及按照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要求,對臨時用地進行原地貌恢復。
7)負責項目臨占地租用,配合開展用地、用林、電網等所有涉及合規手續辦理及協調,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性能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環、水保監理檢測專項驗收,職業健康、安全設施、消防、氣候可行性論證等驗收服務,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等各項服務等。具備項目投產運行所涉及的所有設備、材料及工程,以及建設過程安全、質量、進度、技術、造價、信息、檔案、消防等管理。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全部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等,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需配合協助招標人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統安裝、調試和應用等工作,同時應負責本項目智慧基建系統中不限于安全管理、質量管理、進度管理、質監管理、資料管理、視頻監控、物資管理、考勤管理、項目OA、綜合管理等功能。
本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明,但對于一個光伏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竣工驗收需求的建筑、設備、材料、安全標準及服務等,也應由承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2.6.1設備和材料供應/采購
組件、逆變器、固定支架、主變、箱變、預制艙、無功補償、GIS配電裝置等集團框架設備(含核心元器件),嚴格按照集團與各廠家簽署框架技術協議執行,且技術參數不得降低,上述設備以暫估價形式包含于PC合同中,實際執行由項目公司在電商平臺下單采購或單獨采購,據實結算。由項目公司、PC總包方與設備廠家三方簽署合同;乙供設備材料優先采用集團框架、集采結果品牌,若采用集團框架、集采結果外產品,其技術參數不得低于集團框架協議技術參數標準,乙供設備材料需經招標人同意。
整個光伏項目的設備和材料的催交、運輸、接收、設備驗收、保管、二次搬運、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移交和管理等均由投標方負責。
2.6.2中標人協助招標人完成項目開工決策程序;負責工程開工許可、施工許可證辦理以及環境保護方案、安全、消防、職業健康方案等方案的編制與實施;負責安全“三同時”、職業衛生“三同時”、環境保護與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施工備案;安全、環保、職業衛生過程監測。
2.6.3中標人負責工程保險購買(除安裝工程一切險)。
2.6.4項目施工及調試
負責本項目所有設備安裝、調試、試驗、土建工程施工(含臨建設施、障礙物、附著物清理及恢復)、試運行、移交生產、單體調試及分系統試運與整套啟動試運、質監驗收、試運行、保護定值計算及整定、達設計值投產、技術和售后服務、培訓、消缺、直至完成移交生產部門驗收所需完成的全部工作。
2.6.7驗收
根據國家、行業及華能集團相關規章制度,完成本項目所涉及的各類驗收。
2.6.8檔案管理
負責項目工程主要活動、重大事件、隱蔽工程、重要成果等聲影像資料管理,定期向檔案部門移交資料。
負責組織所有參建單位的工程檔案建立、工程檔案整理和移交存檔。
2.6.9關系協調
負責項目全過程與鎮縣等各級政府、項目所在的企業、國家電網等地方關系(含民事關系)協調。所有對外關系協調、施工產生的爭議處理及臨時用地、集電線路、變壓器及預制艙等設備占地、技術培訓(含運維規程)、青苗補償以及其他必要服務等(工作范圍及費用)均包含在總承包范圍內。
2.6.10質保期內的服務。
項目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及免費質保兩年內的消耗品;驗收整改等其他本項目相關的一切工作。
2.6.11其他
完成合同結算、配合招標人上級單位結算審計、配合完成工程結算、完成工程總結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2.6.12相關要求:
(1)本項目組織統一踏勘。
(2)本項目施工擬采用柔性支架,需進行柔性支架的二次設計及安裝;包含高標準魚塘建設、尾水處理的等水利項目設計及建設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同時具有以下資質:
(1)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承修類、承試類二級及以上資質;
(4)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今具有至少1項不低于40MW的光伏項目合同業績(須包含110kV及以上升壓站業績)。投標人須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工程范圍、簽字蓋章頁,必要時提供技術協議)等能夠證明上述具體要求的資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其他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壹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1項40MW及以上光伏項目業績,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1月24日09時00分起至2025年02月08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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