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湖北能源江陵二期2×660MW擴建工程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工程位于江陵縣馬家寨鄉長坑村祁家淵廠址,西北距荊州市市區約25.0km,東南距江陵縣約10.0km,南距長江約1.4km,鄰近荊州煤港儲煤基地,西側靠近湖北華電江陵發電廠。項目緊鄰“西電東送”大通道和浩吉鐵路與長江黃金水道交匯口,依托荊州煤港儲煤基地,具有電力消納易,地理區位好,電煤供應可靠等優勢,是國家《“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中明確布局并支持建設的儲運結合“路口”電站。
2.2 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湖北能源江陵電廠二期擴建(2×660MW)工程進行分系統調試及整套啟動試運服務采購,服務范圍包含兩臺機組及公用系統的分系統調試和整套啟動試運,電氣特殊試驗及涉網試驗等。
2.3 項目服務期
計劃服務期約790天,項目計劃自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實施,實際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調試工作結束。
調試工作主要控制進度必須滿足項目建設的里程碑節點的要求。考慮到可能發生的工期調整情況,投標人應承諾,無論招標人要求服務期提前還是延后,投標人不會因此提出費用調整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業績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臺國內單機容量600MW及以上等級新建燃煤機組分系統及整套啟動試運調試服務的完工項目業績。須提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能反映供貨范圍的合同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及完工證明材料掃描件;
(3)人員要求:投標人擬任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擔任600MW及以上等級二次再熱火電機組的調試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的工作經歷(至少包含鍋爐、汽機專業的分系統及整套啟動調試),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調試內容、調試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姓名及單位名稱);
(4)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5年1月26日13時整至2025年2月10日17時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