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建投集團天順商品混凝土 一批廢舊設備和廢舊辦公用品整體處置項目 |
標的名稱 | 宜賓建投集團天順商品混凝土 一批廢舊設備和廢舊辦公用品整體處置項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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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 GR2025SC1000474-2 | 轉讓底價 | 0.14039 萬元 |
價格說明 |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01-28 |
是否聯合轉讓 | 否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2-10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涉及優先權 | 不涉及 |
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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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資產概況 |
一、資產概況:本次交易標的為一批廢舊設備和廢舊辦公用品整體處置。轉讓價格為:1403.9元,詳見《資產處置清單》。 二、競價規則:本項目采取動態報價方式,意向受讓方在公告期內報名成功后即可參與報價,限時報價期為公告期,延時報價期開始時間為公告截止日當日17:00,延時報價期120秒/輪,加價幅度為100元或100元的整數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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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資產數量 | —— | |||||||||||||
轉讓方承諾 | ||||||||||||||
一、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發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其他事項 1.本網站項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官網 展示; 2.本網站披露的與競價相關的“最小加價幅度”、“保留價”等參數,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有權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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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簡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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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轉讓底價 | 0.14039 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與交易相關其他條件 |
一、本次交易通過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宜賓分所專用賬戶結算,西南聯交所宜賓分所在確認已收到應結算交易價款和轉、受雙方應付的服務費用并出具《交易鑒證書》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交易價款劃轉。
二、轉、受雙方于成交次日起?5?日內簽訂《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在轉、受方簽訂《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內全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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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 3.非法人組織 4.其他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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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提交材料 | 根據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內提供相應報名材料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交易標的按現狀整體轉讓,轉讓方對標的所作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為參考性說明,不作為對標的品質、規格、數量和功能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現狀的法律依據和移交憑據。
2.本次轉讓標的不涉及抵押、擔保、租賃等影響交易的情況。
3.意向受讓方需聯系轉讓方現場查證,充分了解標的有可能存在的風險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物材質、質量、重量、規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風險等),成功受讓后,雙方按現場查驗確認的實物范圍進行交接。意向受讓方到現場查證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并承擔除轉讓方原因外在查證現場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責任及財產損失。?
4.意向受讓方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報名后,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意向受讓方受讓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異議,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進行資產交接。
5.本次資產處置過程中,轉、受雙方應當共同配合,受讓方于《交易合同》生效且繳清交易價款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完成資產的轉運工作,受讓方自行承擔轉運過程中涉及到的裝卸、運輸、安全、垃圾清理等責任及相關費用。轉運過程中如發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亦或擅自拆卸除《資產明細表》以外的設施、設備,所造成的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的,均由受讓方全部承擔。
6.雙方現場移交標的,從移交之日起,標的物所有權歸受讓方所有,由受讓方負責管理,移交后標的損毀、滅失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7.本次轉讓涉及的交易服務費及相關稅費由轉、受雙方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各自承擔。
8.若成功受讓后,意向受讓方拒不簽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時間超過一個月,轉讓方有權對交易保證金進行處置。受讓方報名時交納的保證金在扣除雙方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剩余保證金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
9.轉、受雙方簽訂的《交易合同》生效后,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在確認已收到結算交易價款和雙方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10.現場踏勘有關信息: (1)現場踏勘 (2)現場踏勘 (3)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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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不參與 | |||||||||||||
保證金條款 | 交納金額 | 0.1 萬元 | ||||||||||||
保證金說明 | —— | |||||||||||||
交納截止時間 | 2025-02-10 17:00:00 | |||||||||||||
交納注意事項 |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交納方式:轉賬支票、電匯、網銀等。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一、確認受讓方后保證金處置 ? ? 意向受讓方經本所確認為受讓方后,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沖抵其應向本所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轉為交易價款,如有不足,不足部分承租方在收到成交告知函后3個工作日內補足。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二、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轉讓方或交易相關方的商業機密,侵害轉讓方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或交易所交易規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讓方被確認投資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競買程序的; 5.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轉讓方或本所造成損失的; 7.意向受讓方經本所確認為受讓方后,受讓方未按約定時限簽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簽訂后,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 9.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10.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受讓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1.其他依據交易所交易規則或法律規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經轉讓方書面告知,本所依據本公告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受讓方和轉讓方應支付的服務費用 ?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至轉讓方的指定賬戶。 四、保證金的處置,不影響守約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違約方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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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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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個工作日 | |||||||||||||
無合格意向受讓方 | 自動重新掛牌 項目自動終結后自動重新掛牌公告期5個工作日 | |||||||||||||
有合格意向受讓方 | 動態報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