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能源2025-2026年陸上風電項目混塔監造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51100130092
項目所在地區:全國范圍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能源2025-2026年陸上風電項目混塔監造服務服務項目已獲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招標人出于加強陸上風力發電項目混塔質量控制的目的,聘請2家混塔監造服務機構,對一批項目進行混塔監造服務工作,并出具監造報告。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主要包括采購2家混塔監造服務機構對12個(暫定)陸上風電項目風機混塔生產施工過程提供監造服務,包括不限于:對混塔制造單位的資質審查、對設計文件審查、原材料進廠驗收駐場監造、鋼筋綁扎、支模駐場監造及混塔隱蔽工程驗收、混塔澆筑、養護過程駐場監造、塔筒出廠驗收監造、出具成果文件以及配合業主完成的其他工作。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技術規范及技術條款”。
本次采購為不劃分標段。采用統采分簽的方式,中標人分別與對應項目公司簽訂專項合同。
2.3 服務期
本次招標為框架采購,確定兩名中標人。框架協議計劃有效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3月1日;如框架協議有效期內,實際執行項目數量未達到招標人預估數量,招標人有權延續至2026年9月30日。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業績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個100MW及以上陸上風電項目混凝土塔筒監理(監造)業績或至少2個50MW及以上風電項目混凝土塔筒監理(監造)業績(須提供合同文件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內容應包含項目規模及具體工作內容);
(3)財務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無連續兩年虧損。
(4)信譽要求: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