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煤業寧東地區礦井水綜合利用項目水廠部分EPC總承包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
為提高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率,擬擴建寧東地區礦井水綜合利用項目,對5座煤礦礦井水進行脫鹽處理后利用,項目進水量2.6萬m3/d,產水約2萬m3/d 。本項目場地行政區劃屬靈武市寧東鎮,位于梅花井煤礦儲煤場北側,項目招標范圍為項目水廠部分EPC總承包,主要為新建水處理廠,主工藝:預處理+膜濃縮+濃水處理(去除濃水COD和氨氮),產品水回用,濃水處理后達標排放。廢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尾氣需進行相應處理,達到相關環境標準。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招標范圍:
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進行招標,工作內容為依據初步設計完成寧夏煤業寧東地區礦井水綜合利用項目水廠部分圍墻外1.5m內(不含公用工程部分供熱、供電)的設計、設備采購、土建工程施工、安裝工程施工等;設計處理規模為2.62萬m³/d,產水約2萬m³/d 。本EPC工程招標范圍包括但不僅限于:負責工程施工圖設計及審查,設備選型設計、采購、供貨等;建(構)筑物施工、設備安裝施工;試驗、調試、試運行、性能測試、生產準備、驗收;通過驗收后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的全部維保服務等內容。施工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
試運行要求:試運行按照項目招標技術文件規定連續穩定運行,水質、水量連續30日歷天達到招標技術指標,至項目性能測試完成為試運行完成標準,試運行期間產生的人員、藥劑、電費等費用全部由中標人承擔。如因中標人原因造成項目竣工驗收未通過導致試運行周期延長,增加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中標人承擔,且每超一天按萬分之一合同總價的標準進行處罰。
2.1.3 計劃工期
實際開工日期以甲方簽發的開工報告日期為準,本項目于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主工藝設備安裝、管道敷設等內容,具備進水調試條件。竣工日前為進水調試驗收合格后6個月,須提交承諾函。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環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或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7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礦井水、中水、廢水水處理采用“預處理+膜濃縮”工藝、處理規模不小于700m³/h 、合同額不小于8000萬元的EPC總承包項目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礦井水、中水或廢水水處理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擬任設計負責人須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注冊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項礦井水處理采用“預處理+膜濃縮”工藝的工程設計項目或EPC總承包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等)。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礦井水、中水或廢水水處理標的物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等)。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以上人員須為投標人在冊正式人員,投標人須提供為上述人員繳納社保證明,時間要求為招標公告發布時間起往前推算的一年內且連續6個月。
3.2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允許最多 2 家單位聯合組成,牽頭人為設計單位。聯合體各成員均為獨立法人資格,提供聯合體協議,并明確聯合體各方分工和連帶責任。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1-1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1-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