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電力新能源分公司2025-2028年公務駕駛外包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寧夏電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位于寧夏銀川市金鳳區上海西路239號英力特大廈,新能源分公司鹽池惠安風電場位于鹽池縣馮記溝鄉李家壩煤礦場區;按照“車間制”管理方式管理國能寧東新能源分公司(寧東光伏儲能電站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寧東能源化工基地)、 鹽池新能源分公司(鹽池晶體光伏項目距鹽池縣城直線距離約44.6km、距鹽池縣王樂井鄉直線距離約22.3km;鹽池大水坑儲能項目位于宋堡村宋堡330kV變電站北側1公里) 靈武新能源分公司(靈武光伏儲能項目位于寧夏回復自治區靈武市白土崗鄉),后續擬按照上級單位批復增設管理其他公司。
日常(含節假日)公務車輛頻繁行駛往返于新能源分公司、鹽池惠安風電場、寧東光伏(儲能)電站、鹽池晶體光伏項目、鹽池大水坑儲能項目、靈武光伏(儲能)項目及其他寧夏自治區內公務相關電廠、電站等地,偶有省外公務車出行的可能。
為滿足公司公務用車需要,需要委托具有相應資質能力的單位為公司提供機動車輛安全駕駛、車輛衛生、車輛安全檢查及其他相關工作服務。
2.1.2招標范圍:
寧夏電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025-2028年公務駕駛外包服務項目。負責8輛公務車輛(包含奧迪轎車1輛、紅旗轎車1輛、商務車2輛、越野車2輛及上級批復購置的其他轎車1輛、大中型客車1輛)的安全駕駛、車輛衛生及車輛安全檢查等相關工作服務。用工計劃8人(年齡不超50歲,持有有效的駕駛證,具有不低于15年駕齡及同等車型10年及以上駕駛經驗,按照公務車配置數量及工作需要據實核定人員數量),其中司機班長1人,安全員1人,專車駕駛員2人,其他小型車輛駕駛員2人,大中巴駕駛員(持有A1駕駛證)2人,具體服務人員、崗位及定員表(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2.1.3工作內容:
2.1.3.1在綜合管理部的統一管理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綜合管理部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1.3.2對車輛安全行車負責。
2.1.3.3對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車容車貌整潔負責。
2.1.3.4按時參加綜合管理部召開的各種會議,司機班組的班前會,安全活動日及駕駛員的培訓活動。
2.1.3.5按時參加上級交通部門組織的車輛和駕駛員的年度審驗工作,合格率100%。
2.1.3.6服從綜合管理部、車輛調度員的工作安排,干好本職工作。
2.1.3.7每天對車輛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和收車后的檢查工作。接到通知后,確保10分鐘內出車。
2.1.3.8做好節能降耗工作,達到規定的油耗標準。
2.1.3.9有權對車輛的應修部位和需要更換的配件提出建議。
2.1.3.10安全優質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2.1.3.11杜絕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
2.1.4其他:具有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駕駛工作經歷者優先;具體崗位依據實際配車情況進行調整。
2.1.5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2.2 其他:2.2.1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6個月。
2.2.2項目地點:往返于 寧夏電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本部、鹽池惠安風電場)、寧東光伏(儲能)電站、鹽池晶體光伏項目、鹽池大水坑儲能項目、靈武光伏(儲能)項目及其他寧夏自治區內公務相關電廠、電站、項目公司等地(偶有省外公務車出行的可能)。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機動車駕駛勞務外包服務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1-0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1-14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