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能源寧夏中寧16.3MW風電項目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41100131700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能源寧夏中寧16.3MW風電項目已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三峽能源寧夏中寧16.3MW風電項目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中寧縣鳴沙鎮,場區距離中寧縣城約18km,風電場場址區地貌呈單元屬低丘陵,地形有起伏但較開闊,坡度大多較平緩。定武高速在場址北側,G6國道在場區東南側,場內分布多條村道,內外交通較為便利。
項目裝機容量為16.8MW,擬安裝3臺單機容量5.6MW風電機組。本項目通過1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明陽50MW風電項目110kV升壓站,與明陽50MW項目合建1座110kV升壓變電站并共同送出,擬通過1回110kV架空線路送入恩和220kV變電站110kV間隔,本次招標范圍不包含110kV升壓站及110kV送出線路建設內容。
建設
招標分界點如下:
本標段以目標110kV升壓站35kV進線柜下口為招標范圍分界點,35kV進線電纜、電纜頭由投標人制作和掛接,通訊光纜按招標人要求由投標人負責熔接。風電場區至招標分界點的本標段所有材料、設備及土建、安裝、調試、驗收等均在本標段招標范圍內,投標人均應按招標人及監理人的指示在本標段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各項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并做好相關配合服務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續協調、設備調試、地方協調等),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計劃2025年3月1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2025年9月30日前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電網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①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須包含巖土工程專業全部3個分項資質:勘察、設計、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③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風力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④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
⑤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承裝四級及以上、承修四級及以上、承試四級及以上的電力設施許可證;
⑥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滿足以下兩種業績之一(須提供合同文件及業主出具的完工證明等證明材料,材料中須體現項目規模及具體工作內容,合同證明材料須體現蓋章及合同簽訂時間等信息)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內具有至少1個2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風力發電項目EPC總承包或設計施工總承包工程業績。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設計單位具有至少1個2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風力發電項目施工圖階段設計業績;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施工單位具有至少1個2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風力發電項目施工業績。
(3)項目經理:投標人的擬任項目經理(由牽頭方派出)應具有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具有至少1個20MW及以上容量已完工的風力發電項目EPC總承包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擔任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以上職務任職的經歷(須提供投標人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證明、相關業績合同證明文件及業主出具的完工證明等材料,且材料中須包含具體工作內容及項目容量等信息)。
(4)財務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無連續兩年虧損。
(5)信譽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均未處于 投標限制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超過3名(含牽頭方),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