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標公告
深圳 2024年度電網建設第三方安全、質量、進度督查及承包商(含分包)履約核查咨詢等服務框架
公開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G0900022001933493)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深圳 2024年度電網建設第三方安全、質量、進度督查及承包商(含分包)履約核查咨詢等服務框架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述:
本項目包含2個標的,具體如下:
標的1:2025年度電網建設第三方安全、質量、進度督查及承包商(含分包)履約核查咨詢服務框架,具體項目以實際委托項目為準。
標的2:2025-2026年電網基建工程GIS(HGIS)設備交流耐壓擊穿定位測試服務框架,具體項目以實際委托項目為準。
2.2招標范圍:
標的1:2025年度電網建設第三方安全、質量、進度督查及承包商(含分包)履約核查咨詢服務框架。預計采購金額465.762萬元,該金額為預估的不準確費用,最終以實際發生費用為真實采購金額。
服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2025年度電網建設第三方安全、質量、進度督查。
根據2025年基建工程年度計劃,對深圳 管轄的主、配網基建工程開展每月一次的核查。督查內容涵蓋項目開工準備、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質量實體與過程檔案資料、主網進度等方面。2025年全年計劃開展10輪督查(2025年3-12月每月一輪)。每輪選取20個配網業主項目部共50個配網項目、28個主網項目開展督查。
要求每月30日前提供下月督查計劃,每月3日前提交上月督查月報,對上月督查計劃完成情況、工作成果進行月度小結。年度督查計劃全部完成后,要求10天內提交年度督查報告,對全年督查項目完成情況、工作成果進行總結。
主網基建進度督查內容主要包括:現場核查工程實際進度與監理報送的進度是否存在較大偏差;收集整理主網業主項目部各項目上報的工程進度情況,形成進度周、月報;對重點項目的進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委派專人專責駐點跟進及完善電網管理平臺資產域中基建管理應用、基建智慧工程管控相關模塊數據等,跟進年度一級進度計劃,及時核對及協助二級進度計劃填報,督促三級計劃落實,通過建設過程節點的紅綠燈管控手段分析項目現況。
具體要求嚴格執行技術條件書。
費用標準:參照:主網項目7632元/項、配網項目4449元/項。
2.基建項目承包商(含分包)資質能力抽查、項目履約評價核查及日常承包商(含分包)資質初審服務
核查組在完成對每個承包商的資質能力核查和履約評價抽查后,應編制具體的核查報告。在完成所有承包商核查后編制總體核查報告,報公司工程部審核。
(1)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承包商(含分包)資質日常初審預計在80家以上。
(2)承包商(含分包)資質、履約評價核查2025年度采取集中核查方式,依據《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基建電網項目承包商評價標準》,深圳局抽查核查承包商(含分包)數量預計在25個以上。
(3)承包商(含分包)評價資質能力核查及項目履約評價工作計劃完成后,要求10天內提交編寫《基建電網項目承包商評價核查工作報告》,對工作成果進行總結。
費用標準:資質能力抽查、履約核查、資質日常初審項目單價3702元/項/家。
具體要求嚴格執行技術條件書。
框架協議生效時間(協議簽訂時間或上一個框架協議失效時間,以晚到者為準)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體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如本次框架招標結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標結果,經合同雙方商議后,可延長到新的招標結果簽訂合同前,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框架采購協議期限內,實際采購金額不超過承諾采購金額的100%。協議期屆滿,中標人實際采購金額低于承諾采購金額上限的,按期終止框架協議;實際采購金額達到承諾采購金額上限時,應提前終止框架協議。
標的2:2025-2026年電網基建工程GIS(HGIS)設備交流耐壓擊穿定位測試服務框架招標
招標范圍:對電網基建工程GIS(HGIS)設備交流耐壓開展擊穿定位測試服務。
前期準備:根據耐壓試驗方案,結合電網運行風險,確認試驗工作范圍、確認加壓的GIS(HGIS)間隔數量、確認加壓設備開關刀閘狀態,備齊有關試驗定位所需的布置方案、設備及工具。
傳感器布
設備調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對定位設備的增益、觸發幅值、采樣率等參數進行設置,并對每個監測點進行有效性驗證。
現場監測及數據分析:實施耐壓過程擊穿定位信號捕捉,并在出現異常后分析試驗數據,分析判斷GIS(HGIS)設備故障部位。
編制定位報告:根據現場試驗定位數據,組織技術專家進行試驗診斷定位報告的編寫,并提出相應解體檢修對策措施。組織相關專家對報告進行評審、修改、完善。
本項目單個完整間隔GIS(HGIS)設備交流耐壓擊穿定位測試服務費為4620元/間隔,預估測試間隔541個,預計采購金額為249.942萬元。
最終開展的工作量以工程項目管理中心下達的委托書為準;以實際完成測試服務的間隔數量乘以中標單價為結算價。
計費依據為關于印發《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咨詢服務項目費用預算標準(2022年版)》的通知,若有最新規定,則按照國際、地方及公司最新要求為準。
框架協議生效時間(協議簽訂時間或上一個框架協議失效時間,以晚到者為準)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體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如本次框架招標結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標結果,經合同雙方商議后,可延長到新的招標結果簽訂合同前,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框架采購協議期限內,實際采購金額不超過承諾采購金額的100%。協議期屆滿,中標人實際采購金額低于承諾采購金額上限的,按期終止框架協議;實際采購金額達到承諾采購金額上限時,應提前終止框架協議。
2.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深圳市
2.4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5招標分類:框架
標的1:框架協議生效時間(協議簽訂時間或上一個框架協議失效時間,以晚到者為準)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體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如本次框架招標結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標結果,經合同雙方商議后,可延長到新的招標結果簽訂合同前,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框架采購協議期限內,實際采購金額不超過承諾采購金額的100%。協議期屆滿,中標人實際采購金額低于承諾采購金額上限的,按期終止框架協議;實際采購金額達到承諾采購金額上限時,應提前終止框架協議。
標的2:框架協議生效時間(協議簽訂時間或上一個框架協議失效時間,以晚到者為準)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體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如本次框架招標結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標結果,經合同雙方商議后,可延長到新的招標結果簽訂合同前,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框架采購協議期限內,實際采購金額不超過承諾采購金額的100%。協議期屆滿,中標人實際采購金額低于承諾采購金額上限的,按期終止框架協議;實際采購金額達到承諾采購金額上限時,應提前終止框架協議。
2.6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
序號 | 標的名稱 | 標包名稱 | 預計采購金額(萬元) |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 | 最大中標數量 | 工期/服務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標保證金 | 招標文件收取費用(元) | 備注 |
1 | 標的1:2025年度電網建設第三方安全、質量、進度督查及承包商(含分包)履約核查咨詢服務框架 | 2025年度電網建設第三方安全、質量、進度督查及承包商(含分包)履約核查咨詢服務框架 | 465.762 | / | / | 詳見招標范圍 | 否 | / | / | / |
2 | 標的2:2025-2026年電網基建工程GIS(HGIS)設備交流耐壓擊穿定位測試服務框架招標 | 2025-2026年電網基建工程GIS(HGIS)設備交流耐壓擊穿定位測試服務框架招標 | 249.942 | 249.942 | / | 詳見招標范圍 | 否 | / | / | / |
(1)報價要求:詳見招標文件中投標報價文件。
(2)結算方式:
標的1:2025年度電網建設第三方安全、質量、進度督查及承包商(含分包)履約核查咨詢服務框架
根據單項工程費用標準×中標包干率進行結算。
1.2025年度電網建設第三方安全、質量、進度督查
費用標準:參照:主網項目7632元/項、配網項目4449元/項。
2.基建項目承包商(含分包)資質能力抽查、項目履約評價核查及日常承包商(含分包)資質初審服務
費用標準:資質能力抽查、履約核查、資質日常初審項目單價3702元/項/家。
標的2:2025-2026年電網基建工程GIS(HGIS)設備交流耐壓擊穿定位測試服務框架招標
最終開展的工作量以工程項目管理中心下達的委托書為準,以實際完成測試服務的間隔數量乘以中標單價進行結算。
備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個投標人在一個標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過最大中標包數的標包。
(2)預計采購金額為采購需求預測數據,僅作為招標預估規模供投標人參考,并不代表招標人對采購量的承諾,最終以實際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具體委托量為準。部分標包,特別是預計量少的標包,可能出現部分單位協議期內無實際需求的情況,請在知悉并接受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參與本項目的投標。(適用于框架招標項目)
(3)無預付款,完成服務后,經相應項目實施部門核實后一次性結算費用,對應各申請項目支付相關費用。
(4)執行《關于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3號),工傷保險,其保險費率、保險金額的約定:按照國家及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5)稅金費用執行國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最新增值稅相關規定,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重新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建辦函[2019]193號)要求,一般納稅人必須開6%的增值稅票(若國家有最新要求則執行最新要求)。
(6)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信息名稱:深圳 ,納稅人識別號:91440300589179428T,
(7)嚴格執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令第724號)》要求,及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若有違反,無條件接受公司相關處罰。
(8)若有最新規定,則按照國家、地方及公司最新要求執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