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曹妃甸港集團股份 弘毅碼頭物業服務招標(項目名稱)已經相關部門批準,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項目名稱:曹妃甸港集團股份 弘毅碼頭物業服務招標
2.1.2服務地
2.1.3服務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
2.1.4質量標準:合格。
2.1.5標段劃分:1個標段。
2.1.6項目概況:弘毅碼頭輔建區包括辦公樓(含有地下室,建筑面積15000.95平方米)、口岸辦公樓(建筑面積4301平米)、多功能樓(建筑面積9008平方米)、宿舍樓(1#樓建筑面積5467平方米、2#樓建筑面積5472平方米、3#樓建筑面積5459平方米)、外圍面積約28422平方米、綠化面積約8878平方米,共計約82007.95平方米。為上述服務范圍提供樓宇管理、維修服務、前臺接待、會議服務、辦公文員、公共活動場館管理、浴室管理、庫房管理及保潔服務、公共區域衛生用品及綠化養護、環境消殺(含四害滅殺)服務等。
2.1.7評審方式:本項目采用“雙盲”評審
2.2招標范圍:弘毅碼頭輔建區物業服務。(詳見招標文件技術標準和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服務的能力。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具有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財務報表附注(若未完成2023年財務審計或新成立企業無法提供財務報告的,則須提供2022年度財務報告或基本賬戶
3.1.3業績要求:近3年(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今,日期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具有一項150萬以上同類物業服務項目業績(提供業績合同及發票)。
3.1.4信譽要求:1)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不包括 )。2)投標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異常經營名錄、稅收違法黑名單(不包括 )。3)投標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包括 )。4)近三年內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行為,以“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為準。
3.1.5其他要求:1)本項目不允許分包、轉包。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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