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簡介
1.1 招標項目名稱
上海核工院海陽項目二期工程 MZ95 穹頂施工用升降平臺設備。
1.2 招標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項目海陽項目二期工程建設地點位于山東海陽,計劃建造 3,4 號機 組。
2. 招標范圍
穹頂施工用升降平臺由組合式小車、剪叉式升降平臺及電永磁式磁吸裝置等 部件組成。組合式小車主要包括車輪組和伸縮式車架;剪叉式升降平臺主要包括 底盤、剪叉機構、工作平臺(含配電插座,為核清潔用吸塵器及電永磁式磁吸裝 置供電)及操控按鈕盒等。
本次招標采購 MZ95 穹頂施工用升降平臺設備 2 套,具體見下表 2.1。上述 采購范圍物項均由供應商負責運輸至海陽項目二期工程項目現場指定交貨地點。
表 2.1 供貨范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序號 |
MZ95 穹頂施工用升降平臺 |
1 |
穹頂施工用升降平臺(包含 1 臺組合式小車、2 臺剪叉式 升降平臺及 8 個電永磁式磁吸固定裝置); |
2 |
設備專用的維修工具(如有); |
3 |
供電裝置(為穹頂施工用升降平臺供電)及附件; |
3. 投標人資格
3.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產品 及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 投標人必須具備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財務、技術和生產能力, 并能按招標文件的要求供貨,可承諾和履行招標文件的各項規定。
3.3 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 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4 投標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 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投標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 入黑名單和凍結名單(評標期間尚未解除凍結的)。
3.5 近 3 年(2024 年 11 月)內投標人應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以國務院令第 493 號規定事故劃分標準為準)記錄。
3.6 近 3 年(2024 年 11 月)內投標人應無因違法或重大違約行為在與產品質量 相關或供貨履約能力相關的訴訟或仲裁中被判承擔法律責任,在范圍內的招投標活動期間應無違反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紀律、騙取中 標行為。
3.7 近 3 年(2024 年 11 月)內投標人應無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標、侵犯專利 權,遭到行政或者刑事處罰,或者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3.8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母公司、全資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間存在直接控股關系或間接控股關系或管理關系的兩個 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的兩個及兩 個以上的代理商。具備前述情況之一的主體不得在同一招標項目同一標段同時投 標。違反此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9 未領購招標文件不得參與投標。
3.10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3.11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2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投標。
請投標人認真研讀以上資格條件,若不符合條件者報名,其應自行承擔不利后 果。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 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 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12 月 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