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人:青海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業主(或委托人):青海益星綜合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立項情況:已立項
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由青海益星綜合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青海省西寧市。
建設規模:本項目為青海益星綜合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大通服務板塊垃圾清運服務項目。
包含大通橋電家屬院上、中、下院,五、六期及各服務項目所管轄范圍內的所有生活垃圾清運,垃圾日產日清,垃圾量約 2 天一車(7T/車),其中大通橋電家屬院上、中、下院,五、六期服務項目約 2 天 5.5T、青海省投 3×660MW“上大壓小”火電機組項目物業服務項目約 2天 1.5T。
項目工期:叁年,合同一年一簽。但受托人須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 60 天,接受委托人對該年度的合同履約評估和考核,評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續簽下一年度合同;當評估和考核不合格時,委托人將不再與受托人續簽合同。
2.2 招標范圍
包含大通橋電家屬院上、中、下院,五、六期服務項目及青海省投 3×660MW“上大壓小”火電機組項目物業服務項目所管轄范圍內的所有生活垃圾清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垃圾清運能力的企業。
(2)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國”網站
網站查詢為準,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
(3)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5)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6)投標人沒有處于青海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二、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以下 A、B 條件之一:
A《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許可證》和《西寧市生活垃圾跨區域運輸許可證》; B《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和《西寧市生活垃圾跨區域運輸許可證》。
(2)業績要求:投標人在近 5 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至少 2 項垃圾清運項目合同業績(附合同復印件,須包含合同首頁、服務范圍、簽字該站頁)。
(3)擬投入本項目人員資格
1.項目負責人:須為投標人在冊人員,提供國家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復印件;
2.安全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具有安全教育培訓合格證書。
針對本項目工作中的特殊工種(如駕駛員)人員,要求持有相應的從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