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工業CT檢測能力建設場地改造項目(EPC)(項目名稱)已由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2024年工業CT檢測能力建設項目(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項目已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 北京市朝陽區京順路7號2A廠房 。
2.2本招標項目的建設規模:改造面積約280平方米。
2.3本招標項目的計劃總工期:180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包含施工圖設計)30日歷天,施工工期15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2月01日。
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05月30日。
2.4 招標范圍:本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EPC)方式發包,投標人按照招標人約定的標準、規范、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采購、施工(含竣工試驗、交付、保修等)等實施全過程的工程總承包;承包人對本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和進度負責,并提供相關所需服務。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內容:
(1)本工程設計范圍:承包人在發包人提供的方案設計基礎上,完成施工圖設計、后續服務(含竣工圖和配合環評工作等)等內容。
(2)本工程施工范圍:包括建筑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給排水工程、通風空調工程、電力照明工程、弱電工程、基礎條件等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含)及以上資質,并同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及以上資質(投標人為聯合體的,設計單位提供設計資質證書、施工單位提供施工資質證書),投標人應具有以下類似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業績要求:
(1)施工業績: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已完成單項合同額在200萬元及以上或建設規模在28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或公共建筑施工總承包或EPC工程總承包業績。業績證明文件: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表或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業績時間以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表或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為準。(指施工方提供)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雙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參加投標;
(3)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最多不能超過兩家公司(含牽頭人);
投標人為聯合體的,按招標文件要求在規定部位加蓋聯合體牽頭方企業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聯合體協議除外)。
3.3人員資格要求:
①項目經理:應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含)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或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資格,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的,項目經理應為聯合體牽頭單位在職人員;
②設計負責人:應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資格證書;
③施工負責人:應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含)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
④安全專職管理人員:應具有建筑施工行業安全員證書。
說明:設計負責人與施工負責人不能為同一人。
3.4其他要求:
(1)投標人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具有獨立資格的法人單位;
(2)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如為聯合體形式,則指施工方);
(3)本次招標對失信被執行人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聯合體各方均需要進行失信被執行人查詢;
(4)本次招標對投標人企業經營狀態要求:投標人當前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暫停或取消、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破產狀態;近三年(指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含起止日)沒有出現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設計問題或重傷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5)投標人如以聯合體形式,除上述有特殊說明的外,則聯合體成員均應滿足上述要求;
(6)本項目在發布招標公告時,已經公布了方案設計等資料,接受前期方案設計工作的編制單位可參與投標。
4.是否有投標補償
4.1是否有投標補償:否。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購買時間為2024年10月31日09:00至2024年11月5日16:00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 北京市朝陽區京順路7號2A廠房 。
2.2本招標項目的建設規模:改造面積約280平方米。
2.3本招標項目的計劃總工期:180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包含施工圖設計)30日歷天,施工工期15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2月01日。
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05月30日。
2.4 招標范圍:本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EPC)方式發包,投標人按照招標人約定的標準、規范、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采購、施工(含竣工試驗、交付、保修等)等實施全過程的工程總承包;承包人對本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和進度負責,并提供相關所需服務。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內容:
(1)本工程設計范圍:承包人在發包人提供的方案設計基礎上,完成施工圖設計、后續服務(含竣工圖和配合環評工作等)等內容。
(2)本工程施工范圍:包括建筑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給排水工程、通風空調工程、電力照明工程、弱電工程、基礎條件等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含)及以上資質,并同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及以上資質(投標人為聯合體的,設計單位提供設計資質證書、施工單位提供施工資質證書),投標人應具有以下類似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業績要求:
(1)施工業績: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已完成單項合同額在200萬元及以上或建設規模在28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或公共建筑施工總承包或EPC工程總承包業績。業績證明文件: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表或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業績時間以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表或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為準。(指施工方提供)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雙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參加投標;
(3)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最多不能超過兩家公司(含牽頭人);
投標人為聯合體的,按招標文件要求在規定部位加蓋聯合體牽頭方企業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聯合體協議除外)。
3.3人員資格要求:
①項目經理:應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含)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或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資格,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的,項目經理應為聯合體牽頭單位在職人員;
②設計負責人:應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資格證書;
③施工負責人:應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含)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
④安全專職管理人員:應具有建筑施工行業安全員證書。
說明:設計負責人與施工負責人不能為同一人。
3.4其他要求:
(1)投標人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具有獨立資格的法人單位;
(2)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如為聯合體形式,則指施工方);
(3)本次招標對失信被執行人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聯合體各方均需要進行失信被執行人查詢;
(4)本次招標對投標人企業經營狀態要求:投標人當前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暫停或取消、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破產狀態;近三年(指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含起止日)沒有出現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設計問題或重傷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5)投標人如以聯合體形式,除上述有特殊說明的外,則聯合體成員均應滿足上述要求;
(6)本項目在發布招標公告時,已經公布了方案設計等資料,接受前期方案設計工作的編制單位可參與投標。
4.是否有投標補償
4.1是否有投標補償:否。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購買時間為2024年10月31日09:00至2024年11月5日16:00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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