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新增排澇通道工程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縣城新增排澇通道工程項目EPC總承包已由安平縣行政審批局以安審批投資【2024】8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安平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建設資金來自縣財政多方籌集解決,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建設地
(2)建設規模:該項目針對城市管網向外河排澇不暢、排澇通道不足的問題,建設由京堂北分干渠通往京堂南分干渠直徑2m的混凝土雙排管道,排水管道8224m(含穿越338國道處頂管施工直徑1.2米的混凝土管504米),用以提高排水能力,新建雨水泵站1座(位于京堂南分干渠北岸水利管轄權以內,地下設置,覆土1m)、進水閘1座。
(3)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圖紙范圍內全部施工階段(包括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工驗收階段、缺陷責任期階段)的監理服務。
(4)監理服務期限:自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完畢及保修期(缺陷責任期)結束止。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如下資格條件: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監理綜合甲級資質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1.2項目總監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且不得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擔任總監理工程師。
3.1.3信譽要求:未被列入 “信用中國”重大稅收違法案例當事人名單、“中國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開標當日招標人查詢結果為準)。
3.1.4其他要求:本項目為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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