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27萬千瓦風光同場加密示范項目施工和設備打捆采購預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2.2 規 模: 烏魯木齊市27萬千瓦風光同場加密示范項目裝機容量27萬千瓦(風電13萬千瓦、光伏14萬千瓦),其中:13萬千瓦風電工程位于已建華能達坂城二期項目場址西側,場址中心距烏魯木齊市約40km,場地開闊,地勢北高南低,建設條件良好。風場區擬建設13臺10MW風力發電機組,以5回集電線路接入新建110千伏升壓站(主變容量130MVA),以1回110千伏線路送出至達金工鹽湖北220千伏匯集站,線路長度約15km;14萬千瓦光伏工程位于已建華能新特風電場場址內,場址中心距烏魯木齊市約70km,場地開闊,地勢南高北低,建設條件良好。新建1座110千伏升壓站并配套建設27MW/54MWh儲能系統,光伏組件擬采用610MWp及以上N型單晶硅雙面組件,以6回集電線路接入新建的110千伏升壓站(主變容量140MVA),以1回110千伏線路送出至龍源柴窩堡南220千伏匯集站,線路長度約20km。(最終以國網公司接入系統批復意見為準)
2.3 標段劃分: 新疆公司烏魯木齊縣公司烏魯木齊市27萬千瓦風光同場加密示范項目施工和設備打捆采購預招標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2.5 計劃工期: 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2024年11月,竣工日期為2025年8月;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6 招標范圍:包含內容為工程所需設備材料供貨、施工、安裝、調試、試運行、竣工驗收總承包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項目風場區、光伏區、升壓站(含儲能系統)及線路、配套及附屬設施的全部手續的辦理(包括相關協調);華能集團框采外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催交和甲乙供設備現場保管、甲乙供設備現場接卸及倒運、現場設備包裝材料及施工垃圾的清運及處置;土建、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進場道路、風電場及光伏區交通工程、防洪工程、防風工程、消防工程、水保工程、工程試樁、安全防護圍欄、原始地貌恢復、植被恢復、棄土棄渣處理、相關試驗檢測等一切與本項目相關的工程;負責施工過程中與當地政府及村民的協調,在林草、環保、水保、電網接入、項目有關建設手續(含四證一書等)等辦理工作由投標人負責,確保項目依法合規手續及時辦理和取得,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完成項目全部竣工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含植被恢復報告、土地復墾報告編制及驗收等所有工作)、并網前所有驗收和達標投產,包含各項專題驗收、階段驗收、專項驗收、安全驗收、質量監督驗收、并網驗收、竣工驗收等現場各類驗收的檢查、會議、提交資料等與工程相關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投標人臨建區建設(需符合招標人要求)、投標人臨建區、料場、加工廠及臨時施工道路的臨時用地/用草的手續辦理和第三方出具相關報告的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全部內容,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等;
本項目全過程管理采用華能智慧基建系統,主機設備及軟件采購由招標人負責,投標人使用的電腦設備由投標人負責,過程管理投標人按照《智慧基建管理系統相關內容及要求》執行。
可研及勘察設計、工程監理、設備監造、調試監督、質量監督檢查、工程試驗檢測(第三方)、決算、審計、經濟后評價、初設評審、工程造價咨詢、生產準備、基本預備費,建設用地的永久征地費、草原補償費、耕地占用稅、光伏區土地租賃費、建設期土地使用費由招標人承擔,除此以外招標文件中雖然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風電及光伏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包括缺陷責任期內電網新增的改造要求)、滿足國家及公司竣工驗收需要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也應由投標人承擔,其費用包括在投標總價中。
屬于公司框采目錄(詳見公司框采目錄設備清單)內的組件、支架、逆變器(含子陣控制器)、風機塔筒、箱變、SVG、GIS、預制艙、儲能系統、電力電纜、鐵塔、導線、光纜等設備及材料由投標人執行華能集團公司的框采結果,該部分的物資合同價由招標人按暫估價計列。風力發電機組及公司框采目錄外的所有設備材料由投標人自行采購,同時接受西安熱工院對設備生產全過程監造。
具體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報告編制及手續辦理
負責開工建設前招標范圍內所有臨時及永久用地(林草)手續辦理及相關報告編制、評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項目土地出讓、光伏用地租賃、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土地及房屋不動產證等合規性手續辦理及其相關勘測、報告編制,包括但不限于最終取得項目土地及房屋不動產證所須全部手續及資料辦理;項目用地林業和草原征用植被恢復方案編制及批復文件辦理(臨時用地、用草手續辦理、植被恢復方案、土地復墾方案)。
負責項目全容量并網前全部手續辦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調度命名、技術監督、電網驗收、啟委會組織、全容量并網手續辦理等工作;負責竣工驗收所需的水保、環評、職業衛生、消防設施驗收、安全設施驗收、檔案驗收等各項單項驗收施工安裝、檢測、驗收手續辦理及其相關預案、報告編制,負責施工圖在政府職能部門的備案審查;負責項目防雷設施施工及政府職能部門的備案審查;負責項目全部竣工驗收工作的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項目通過工程竣工驗收所須的全部手續及資料辦理(以政府部門最新要求為準)。
手續辦理要求:1)各項手續需委托符合國家及行業資質要求的單位辦理。2)相關報告內容編制需滿足地方政府部門相關文件要求。3)各項手續開工前辦理完成并出具合法合規的批復文件。
(2)物資供貨
物資采購包括(不限于):公司框采目錄(詳見公司框采目錄設備清單)內的組件、支架、逆變器(含子陣控制器)、風機塔筒、箱變、SVG、GIS、預制艙、儲能系統、電力電纜、鐵塔、導線、光纜等設備及材料由投標人執行公司的框采結果。風力發電機組及公司框采目錄外的所有設備材料由投標人自行采購,需滿足國家、電網、集團標準要求,同時接受西安熱工院對設備生產全過程監造。
供貨邊界:風場區、光伏區、升壓站及線路內全部的設備、材料均包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接入公司集控中心和集團遠程智慧運維中心的相關設備包括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物資供貨包括所有設備、材料的采購、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二次轉運、試驗、倉儲保管、風機大部件設備進場道路改造等全部工作。
風力發電機組需按集團要求開展主控系統(PLC)、軸承、潤滑油及風機健康狀態監測系統等自主可控驗證試驗;光伏組件須按華能集團要求開展光伏能效測試等試驗。
本標段內的風機塔筒,需進行彩繪,具體方案由招標人在實施階段確認。
(3)工程施工
1)風電場及光伏區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進場道路、場內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擴建道路、恢復)、35kV集電線路工程、風機平臺及各類設備基礎(風機基礎、支架基礎、箱變基礎及地基處理等)、防洪澇設施、接地、電纜溝、護坡、圍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環境保護工程(排水溝、植被恢復、綠化、土地復墾等)、防風墻等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必須符合華能要求;交通運輸條件中部分道路、橋梁的新改擴建工作。
2)風電場及光伏區全部設備和材料的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風力發電機組整機(包括配套軟硬件)、塔筒、測風塔(風功率預測塔)、組件、支架、逆變器(含子陣控制器)、箱變、集電線路及電纜線路、通訊光纜、風機監控系統、逆變器監控系統、箱變監控系統、葉片監測系統、設備狀態監測系統、超高塔筒檢測系統、視頻監控系統、語音對講系統、網絡安防(縱向加密、隔離器、防火墻)、防雷及設備接地等所有設備、材料及附件的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試運等。
3)升壓站全部土建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壓配電、架構、主變壓器及GIS基礎、無功補償、輔助用房、危化品儲藏間及配套設施、臨用電轉備用電源、永久電源、所有設備基礎、防雷接地工程、消防設施、全站采暖、通風、空調、照明、站內道路、圍墻、大門、硬化工程、標識牌、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工程、防洪、防風墻設施、預制艙艙體彩繪等。
4)升壓站全部設備和材料的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站內所有預制艙、主變壓器、中性點配套設備、GIS設備、35kV配電裝置、動態無功補償成套裝置、儲能設備、接地變裝置及小電阻成套裝置設備、站用變、線路保護、母線保護、變壓器保護、電容器組保護、饋線支路保護、無功補償保護、接地變(站用變)保護,測控裝置、遠動裝置、AGC、AVC、功率預測、一次調頻、故障錄波、電能質量、直流/UPS、事故照明、通訊系統、數據網、管理網、故障信息遠傳、電能計量設備、二次安防設備、消防水設備、生活水設備、火災自動報警及公共廣播系統設備、移動信號設備、SF6在線泄漏監測設備、SF6在線微水檢測設備、主變壓器油色譜在線監測設備、視頻監控大屏、主變壓器在線局放設備、高壓電纜、所有電纜附件、動力電纜、控制線纜、通訊光纜及導線等所有設備、材料的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包括單體、聯調及整套啟動調試)、試運等;升壓站、風場、道路等安全標識標牌的制作安裝(依照華能目視化管理手冊的要求執行),所有設備必須滿足國家及地方電網要求。
5)110kV線路,包括但不限于:設備、材料采購及安裝、施工、調試試驗、對側接入、協調、報告編制等全部工作,現場施工需滿足國家電網相關施工要求,直至線路正式送電(鐵塔、導線、光纜執行華能集團公司框采)。
(4)本項目全過程管理采用華能智慧基建系統,主機設備及軟件采購由招標人負責,投標人使用的電腦設備由投標人負責,智慧基建系統相關設備安裝及調試需投標人配合,過程管理投標人按照《智慧基建管理系統相關內容及要求》執行。
2.7質量目標:分部分項合格率100%,應達到《電力建設施工質量驗收及評價規程》(2012版)、《風力發電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2015版)、《光伏發電工程驗收規范》(2012版)、《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等有關國家、電力行業標準要求,達到電力行業優良標準。整體施工質量要滿足或不低于《新疆公司新能源項目安全質量標準化施工工藝手冊》標準。
2.8本次招標采用預招標方式開展,采購結果及采購合同生效條件如下:
(1)招標標的項目履行通過公司投委會備案;
(2)招標標的項目取得年度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
*招標結果未達到生效條件,投標人產生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4)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且在有效期內,同時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2)業績要求:1)投標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1個已完工的200MW及以上規模陸上風電項目PC或EPC總承包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體現合同簽字蓋章、簽訂日期、工作范圍、工程類型、工程規模等內容的合同掃描頁),并同時提供業主方蓋章的項目竣工驗收報告、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否則該業績視為無效業績;
2)投標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1個已完工的200MW及以上規模集中式光伏項目PC或EPC總承包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體現合同簽字蓋章、簽訂日期、工作范圍、工程類型、工程規模等內容的合同掃描頁),并同時提供業主方蓋章的項目竣工驗收報告、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否則該業績視為無效業績;
(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住建部門頒發的壹級注冊建造師證書(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至少1個200MW及以上規模陸上風電項目PC或EPC總承包業績,并提供相關資料(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材料)或項目單位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擬派項目經理如存在與本項目執行時間存在重疊在建項目,須提供《擬派項目經理擔任本項目承諾函》;同時項目經理須提供在本單位2024年1月至今期間不少于連續6個月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社保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或帶有社保機構公章的社保網站截圖)
(4)投標人投標時為帶風力發電機組方案投標,需提供由風力發電機組生產廠家蓋章的本項目供貨承諾函;
(5)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0月21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10月28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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