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洛渡水電站楊家坪營地、黃桷堡營地供水管網及楊家坪水廠改造工程項目已獲批準實施,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溪洛渡水電站地處青藏高原和云貴高原向四川盆地過渡的斜坡地帶,屬川西南、滇東北山地中熱帶干熱氣候區(qū),光熱資源、日照充足,晴朗多風,無霜期長,晝夜溫差大,冬春季干旱少雨雪,氣候干燥,降雨多集中在盛夏季節(jié),降水量一般集中在5~10月占全年降水量的88.4~83.7%;多年平均氣溫為19.7℃,極端最高氣溫41℃,極端最低氣溫0.3℃;多年平均降水量547.3mm,最大日降雨量為74.29mm;年平均風速2.9m/s。最大風速為30.3m/s。全年無霜期350天左右;多年平均相對濕度66%,最大日平均相對濕度為77%,最小值13%。溪洛渡水電站至宜賓、成都等周邊地區(qū)的現有交通公路條件較好,與建成通車的高等級公路已形成互通網絡,溪洛渡水電站場內交通路網均已覆蓋本項目各施工部位。賣方須根據本項目特點,自行配置必要的施工運輸、人員通勤等所需交通工具。
本工程溪洛渡左岸營地給水改造共包括楊家坪水廠(740泵站)改造工程,楊家坪水廠(740泵站)至楊家坪營地、污水處理站和機電庫,楊家坪水廠(740泵站)至895消防水池,楊家坪水廠(740泵站)至3號洞口,楊家坪水廠(740泵站)至渣場,楊家坪水廠(740泵站)至渡口鎮(zhèn)現狀管道,670高位水池至黃桷堡營地等6項清水輸水管道改造工程,楊家坪營地和黃桷堡營地生活及消防給水改造工程。
本工程施工部位分布于溪洛渡電站左岸,施工方根據發(fā)包方指令開展施工;施工方需自行考慮施工人員住宿、飲食和辦公的場所與設施;發(fā)包方可為施工方在各營地免費提供適量倉儲建筑物,施工材料保管及防盜由施工方自行負責;施工用水、用電由發(fā)包方免費提供,接口由發(fā)包方指定,施工方負責接引及承擔相關報裝費用;施工方應根據本項目特點,配置必要的人員通勤工具,并遵守溪洛渡電站壩區(qū)有關管理規(guī)定。發(fā)包方不在溪洛渡電站壩區(qū)內提供施工棄渣場所,本項目施工棄渣由施工方自行合法合規(guī)處置并承擔棄渣外運和處置費用。
施工遇到排水溝槽,應事先做好保護措施,確保排泄水路永久暢通;禁止粗暴破壞綠化植被,確需處理大喬木(胸徑10cm以上)須獲得許可。
施工方報價時需綜合考慮以上這類事項帶來的成本變化,承擔由此帶來的風險。
2.2招標范圍
(1)楊家坪水廠(740泵站)改造工程:包含原網格絮凝池、濾池拆除,新建清水池和泵坑,房屋利舊改造為加氯間,新建廠區(qū)配套管線,新建箱變等。
(2)給水輸水管線改造工程:740泵站—895消防水池、740泵站清水池—3號洞口、740泵站—楊家坪營地和污水處理站(含至機電庫管道)、670高位水池—黃桷堡營地、740泵站—渣場、740泵站—渡口鎮(zhèn)清水輸水管等改造工程等。
(3)兩個營地給水管線改造工程:楊家坪營地和黃桷堡營地等。
(4)發(fā)包人提供的地形測量圖、地質詳細勘察資料不足時,承包人應對這些資料進行確認,對缺失部分自行組織有資質的測量、地勘單位進行補充,并將成果提交發(fā)包人與設計單位。設計單位依據承包商提供的資料完善施工圖設計。此補充地形測量、地質勘察費用由承包商自行考慮在投標報價費用中。
(5)承包商應完成本合同招標范圍內的所有項目施工及驗收。承包商應完成本合同工程所有的系統(tǒng)調試。承包商完成設備、管道功能性試驗并完成系統(tǒng)試運行、消缺等工作。
(6)本工程包含:加壓泵站和清水池改造、輸水干管改造、營地管線改造范圍內土建、設備及管線工程土建及機電安裝等相關的所有項目施工;項目內泵、閥及二次設備采購及安裝等,詳見工程量清單。
(7)除以上提到的以外,其余工作及相關設備材料的供貨均由承包商完成。詳見技術要求、工程量清單、招標圖紙等。
2.3計劃工期
本項目計劃工期為2024年12月1日~2025年9月30日,總工期303天;現場完工時間為2025年8月1日,竣工驗收時間為2025年9月30日。具體開工時間以實際通知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乙級)及以上或者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yè)績要求:近8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單個合同具有金額2500萬元及以上的泵站施工或市政給排水施工業(yè)績(需提供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3)人員要求:擬承擔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不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其注冊專業(yè)為市政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其證書上記載的聘用單位必須是投標人,并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擔任過2個及以上市政工程或者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的項目負責人(包含項目經理或副經理),且不得同時在其他工程兼職(需提供合同、任命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擬派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擔任過2個及以上市政工程或者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的項目技術負責人,且不得同時在其他工程兼職(需提供合同、任命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4)財務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無連續(xù)兩年虧損,并提供對應年份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5)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yè)和期限范圍內。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年10月16日08時30分至2024年10月21日17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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